有关单位、有关课题负责人:
为做好国家体育总局科研课题成果总结和推广工作,参照《国家体育总局奥运科研攻关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们决定对2009—2010年度立项,并已达到研究期限的仪器器材研发类课题以及新技术、新方法等相关课题采取统一组织、会议验收的方式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12年3月19至20日。
(二)地点:上海体育学院图文信息楼一楼会议室。
二、具体要求
(一)请有关单位、课题负责人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科研课题的结题验收工作,未完成结题验收的课题负责人将予以公示,并取消该课题负责人3年内申报总局课题的资格。对于未完成结题验收的国家队综合科研攻关课题,取消该课题和课题负责人参与2012年伦敦奥运会科技表彰奖励评选的资格。
(二)请有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对承担的总局课题进行梳理,并督促有关课题负责人完成课题结题验收工作。参加课题结题验收的课题具有下列情况者将不予结题:
1.课题目标任务完成不到85%的;
2.所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存在弄虚作假;
3.未经申请或批准,课题承担单位、课题负责人、考核目标、研究内容、技术路线等发生变更;
4.经费使用存在严重问题。
(三)会议验收时,各课题组原则上由课题负责人进行汇报,课题负责人因事不能参加,应由其所在单位出具书面请假报告,并由课题主要负责人(以计划任务书为准)进行汇报。各课题组不能派参与课题研究的学生进行汇报。
(四)请各课题组按照课题结题验收会时间安排表参会(见附件2),并准备15分钟PPT。各课题组应参照专家组鉴定意见模板(见附件1)草拟专家组鉴定意见(600字左右),并在会议验收前将电子版提交给相关工作人员。
(五)此次验收工作将与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相结合,请各课题组认真填写《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总局网站下载),并在会议验收前将电子版提交给相关工作人员。
(六)请各课题组自带结题验收材料(技术资料和研究报告)及经科教司批复盖章的课题任务书一式五份参会。
(七)会议交通、食宿自理。请当日参会者于早8:00到会议地点报到。如需会议提供上海体育学院周边酒店信息,请与上海体育学院科研处工作人员联系。
联系人:
上海体育学院:
徐 莹 电 话:13641679555
科教司科技处
张 涛 电 话:87182359
附件:1.专家组鉴定意见模板;
2. 验收会时间安排表
科教司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鉴定意见模板附件1.doc
验收会时间安排表(仪器器材类).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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