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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进行年度执行情况检查及中期评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1-09 来源:系统管理员 字体:

 

有关单位、有关课题负责人:

根据科技部要求及《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课题承担单位按要求编制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并上报有关信息报表,项目组织单位汇总报科技部;实施周期三年以上的项目,必须进行中期评估。经研究,我司决定对总局承担的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我国冬奥会项目取得突破的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增强青少年体质关键技术的研究与应用”,进行2011年度执行情况检查及中项目中期评估。具体安排如下:

一、提交《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及《中期检查报告》

(一)以上两个项目中有关课题承担单位提交《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年度执行情况报告》(附件1),请于2012年1月20日下午5:00前将电子版材料报有关项目联系人。请将纸质版(一式5份)和电子版报送科教司科技处。

(二)以上两个项目牵头单位:冬季运动管理中心、上海体育学院汇总课题情况, 编报《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附件2)及《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3)。请于2012年2月2日报送科教司科技处。

二、召开会议进行检查评估

拟定于2012年2月召开会议进行检查,组织专家进行中期评估。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有关要求

(一)项目的年度执行情况检查和中期评估意见是项目、课题调整或撤销的重要依据。请有关单位、课题负责人高度重视阶段年度执行情况和中期检查评估工作,认真填报《年度执行情况报告》,重点填报“项目执行情况统计表”(即信息表)和“取得的成果及其应用情况”,仔细统计报送“信息表”中有关数据和内容,工作过程和研究过程的内容请予以简略。

(二)《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主要编报项目计划执行的总体情况,查找分析研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三)按照《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于不按时上报年度材料或信息,以及不接受监督检查的项目和课题,将采取缓拨、减拨、停拨经费等措施,进行限期整改。

 

联系人:

1、《我国冬奥会项目取得突破的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联系人:胡  洁 

电  话:01088318416

邮  箱:jiehu616@hotmail.com

2、《增强青少年体质关键技术的研究与应用》

联系人:徐  畅 

电  话:02151253027

邮  箱:raindrop_xc@hotmail.com

 3、科教司科技处

  联系人:张  涛

  电  话:01087182359

  邮  箱:kejichu@sport.gov.cn

 

附件1:《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年度执行情况报告》

附件2:《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

附件3:《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科教司

二〇一二年一月九日

 

通知及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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