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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29届奥运会科技专项奖励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2-17 来源:系统管理员 字体:

体科字〔200918

 

关于开展第29届奥运会科技专项奖励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运动项目管理中心、科教单位:

在第29届北京奥运会上,我国体育代表团取得了512128铜、位列金牌榜第一的历史最好成绩,为祖国赢得了荣誉。在备战奥运会期间,广大的体育科技人员在国家队科研攻关与科技服务中成绩突出,为我国体育代表团取得优异成绩做出了积极贡献。为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体育科学技术的进步创新、繁荣发展和普及推广,进一步提高运动训练科学化水平,经中国奥委会常务执委会2009年第1次会议研究通过,并经总局批准,决定组织开展第29届奥运会科技专项奖励工作。

现将《第29届奥运会科技奖励实施细则》(附件1)和推荐名额(附件2)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第29届奥运会科技奖励实施细则》的要求,精心组织安排,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评选程序,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确保评审工作顺利进行。

请各单位于 36日前 ,将书面推荐材料(附件3、附件4)一式10份及其电子文档报科教司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为避免重复推荐,各单位在正式上报推荐对象前,须于 33日前 审核小组办公室科教司进行预报,经核后,再加盖单位公章正式上报。

联系人:隆胜军  李晨峰  

  话:(01087182334  87182390

Email:kejichu@sport.gov.cn

 

附件:129届奥运会科技奖励实施细则

2、第29届奥运会科技专项奖励各单位推荐名额
3、第29届奥运会科技奖励推荐汇总表

429届奥运会科技奖励推荐书

 

 

          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

          二OO九年二月十三日
29届奥运会科技专项奖励通知及附件1-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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