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科字〔2009〕18号
关于开展第29届奥运会科技专项奖励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运动项目管理中心、科教单位:
在第29届北京奥运会上,我国体育代表团取得了51金21银28铜、位列金牌榜第一的历史最好成绩,为祖国赢得了荣誉。在备战奥运会期间,广大的体育科技人员在国家队科研攻关与科技服务中成绩突出,为我国体育代表团取得优异成绩做出了积极贡献。为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体育科学技术的进步创新、繁荣发展和普及推广,进一步提高运动训练科学化水平,经中国奥委会常务执委会2009年第1次会议研究通过,并经总局批准,决定组织开展第29届奥运会科技专项奖励工作。
现将《第29届奥运会科技奖励实施细则》(附件1)和推荐名额(附件2)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第29届奥运会科技奖励实施细则》的要求,精心组织安排,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评选程序,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确保评审工作顺利进行。
请各单位于
3月6日前
,将书面推荐材料(附件3、附件4)一式10份及其电子文档报科教司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为避免重复推荐,各单位在正式上报推荐对象前,须于
3月3日前
向审核小组办公室科教司进行预报,经核后,再加盖单位公章正式上报。
联系人:隆胜军 李晨峰
电 话:(010)87182334 87182390
Email:kejichu@sport.gov.cn
附件:1、第29届奥运会科技奖励实施细则
2、第29届奥运会科技专项奖励各单位推荐名额 3、第29届奥运会科技奖励推荐汇总表
4、第29届奥运会科技奖励推荐书
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
二OO九年二月十三日 29届奥运会科技专项奖励通知及附件1-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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