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科字【2006】168号 关于开展重点实验室建设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上海体育学院、武汉体育学院、西安体育学院、成都体育学院、沈阳体育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调动体育系统和社会各方面科技力量参与备战2008年奥运会科技工作,全面提高我国体育科研水平,今年5月30日,我司下发了《关于开展重点实验室建设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第一批重点实验室申报截止日期为2006年8月31日(以邮戳为准,须交申报书一式五份)。 二、从今年9月开始,我司将组织专家对第一批申报单位进行评估。根据评估情况,研究确定重点实验室的命名和建设。请各有关单位做好准备。 联 系 人:体育总局科教司 张 霞 李晨峰 联系电话:010-87182390 通讯地址: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二号 邮政编码:100763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 二��六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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