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2006年度奥运科研攻关项目招标公告
为充分调动各方面科技力量,深入开展备战奥运会科研攻关与科技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国运动训练科学化水平和我国竞技体育综合实力,国家体育总局现以公开招标、择优委托的方式组织实施备战奥运会科研攻关项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 请各申报单位严格按照国家体育总局2006年度奥运科研攻关项目课题指南认真组织申报,课题指南的详细内容请咨询科教司科技处。 联 系 人:李晨峰 联系电话:010-87182390 电子信箱:licf@sport.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2号 邮政编码:100763 二、申报单位 (一)在全国范围内具备开展相关研究和开发能力基础、能为招标项目实施提供必要条件保障的法人单位; (二)每个单位可单独申请,亦可多个单位联合申请; (三)申报单位可吸收国外留学人员、外籍人员共同申报,但国内单位应作为项目主持单位,并确保成果知识产权归国内单位所有; (四)国内申报单位可以与境外研究机构联合申请,但境外研究机构所需研究经费须自行解决,并应有明确的知识产权归属合同约定; (五)申报单位应具备所申请项目的研究工作基础和相应研究工作条件。 三、申请人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较全面的基础理论知识及相关研究基础,从事与申请项目有关内容的研究达2年以上,并有相应的研究成果; (二)第一申请人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已获得硕士以上学位; (三)第一申请人正在主持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包括2项); (四)申请人应如实填写曾经及正在承担的科研工作和完成情况。 四、申报程序 (一)凡符合以上规定条件的单位及人员均可申报;�� (二)申报项目须填写《国家体育总局科研项目申报书》,申报书可从国家体育总局网站下载; (三)《国家体育总局科研项目申报书》须经所在单位(法人资格)审查推荐,单位法人签署意见,加盖公章;联合申请的单位均应盖章;�� (四)《国家体育总局科研项目申报书》(一式5份)须于2006年2月28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报送(寄)至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科技处,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五、评审及立项 科研项目的评审及立项工作将在科教司的统一安排下,由各有关运动项目管理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科教司将根据各中心评审意见,确定中标项目。中标单位在同意遵守国家体育总局相关科研管理规定的前提下签订计划任务书,并实施项目研究工作。
国家体育总局 二����六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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