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群众体育科学研究工作,全面推进全民健身的科技进步,充分调动各方面科技力量,深入开展群众体育及全民健身科学研究,争取在群众体育科学研究和全民健身的关键领域取得突破,国家体育总局将以公开招标、择优委托的方式组织实施群众体育及全民健身的科学研究。 本指南是群众体育及全民健身第一批重点科研项目的申报指南,未涵盖群众体育及全民健身科学研究的全部内容。今后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分年度发布重点科研项目招标指南。申报项目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如下:
一、所有项目申请必须在招标项目内容范围之内。超出招标项目范围的,或者申请某项目的内容未能包括申报指南中该项目全部研究内容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受理。 每个项目的具体研究内容见招标项目内容。可以在招标项目具体研究内容基础上,适当增加研究内容。
二、对申请单位的要求: 1、在全国范围内具备开展相关研究和开发能力基础、能为招标项目实施提供必要条件保障的法人单位; 2、每个单位可单独申请,亦可多个单位联合申请; 3、申请单位可吸收国外留学人员、外籍人员共同申报,但国内单位应作为项目主持单位,并确保成果知识产权归国内单位所有; 4、国内申报单位可以与境外研究机构联合申请,但境外研究机构所需研究经费须自行解决,并应有明确的知识产权归属合同约定; 5、申请单位应具备所申请项目的研究工作基础和相应研究工作条件。
三、申请人的基本条件: 1、具有较全面的基础理论知识及相关研究工作基础和专业条件,从事与申请项目有关内容的研究达2年以上,并有相应的研究成果; 2、第一申请人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水平,或已获得硕士以上学位,年龄一般应在58岁以下; 3、第一、第二、第三申请人正在主持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均不得超过2项(包括2项); 4、申请人用于所申请项目的研究时间不少于本人的70%工作时间,在承担任务期间,每年在国内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5、申请人应如实填写曾经及正在承担的科研工作和完成情况;
四、研究时间要求: 各招标项目的研究时限一般为两年以内。
五、申报程序: 1、凡符合以上规定条件的单位及人员均可申报。 2、申报项目须填写《国家体育总局科研项目申报书》,并报送电子文档。可登录国家体育总局网站(网址:www.sport.gov.cn)直接填报,也可附送电子文档软盘。 3、《国家体育总局科研项目申报书》须经所在单位(法人资格)审查推荐,单位法人签署意见,加盖公章。联合申请的单位均应盖章。 4、《国家体育总局科研项目申报书》(一式5份)须于2004年11月20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报送(寄)至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 地 址:北京崇文区体育馆路5号 邮政编码:100763 联 系 人:张 霞 联系电话:(010)87182335 传真:(010)67111073 5、申报指南及招标项目内容、《国家体育总局科研项目申报书》可从国家体育总局网站下载。
六、项目评审及确定: 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意见,择优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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