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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东省5名男子举重运动员兴奋剂阳性事件
发布时间:2003-07-30 来源:系统管理员 字体:
关于山东省5名男子举重运动员兴奋剂阳性事件
处理情况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总参军训部、总政宣传部文体局,各行业体协:
2002年10月24日,中国奥委会反兴奋剂委员会接举报后对山东省部分举重运动员进行了赛外检查,实验室检测结果王喜庆、周讲荣、褚盟、彭波、王洪军等5名男子举重运动员的A瓶尿样呈甲睾阳性。中国举重协会根据有关规定要求5名运动员立即临时停赛,做进一步调查和处理。山东省体育局对此高度重视,经当地公安部门立案侦察,结论为5名运动员A瓶尿样呈甲睾阳性系他人为发泄私愤蓄意陷害、故意投放药物所致。现将事件经过及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2002年11月上旬,山东省体育局接到中国奥委会反兴奋剂委员会关于5名男子举重运动员在赛外检查中A瓶尿样呈甲睾阳性的通知后,立即组织进行调查,初步认为是一起人为投放违禁药物的恶性事件。山东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当地公安部门接到报案后立即成立专案组立案进行侦察。
2002年12月初,经当地公安部门全力侦察,案件事实已基本清楚:山东省举重队运动员张国栋,由于平时与教练员在训练、生活等方面产生矛盾并听说队里准备让他退役,遂产生陷害报复的念头,伙同山东省举重队临时集训运动员张小刚(别名张吉明)在2002年10月初至16日期间,先后4次将约700片甲睾酮碾成粉末后投入运动员的饮料和汤药中,并投寄举报信和打电话到中国奥委会反兴奋剂委员会进行举报及敦促检查,因此造成多名队员同时发生阳性。张国栋、张小刚亦对其行为供认不讳。
针对5名阳性运动员的最后处理,中国举重协会认为,该案经当地公安部门立案侦察,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决定从即日起解除对王喜庆、周讲荣、褚盟、彭波、王洪军的临时停赛,免除对5名运动员及其教练员和注册单位的其他处罚,决定终身禁止张国栋、张小刚参加国内外比赛和其他相关活动,并建议山东省有关部门应对他们依法做出严肃处理。
中国奥委会反兴奋剂委员会认为,该案件的性质恶劣,教训也很深刻。山东省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山东省体育局和当地公安部门调查工作迅速、有效。根据国家体育总局1号令和国际体育组织的有关规定,确保没有任何禁用物质进入体内是每个运动员的个人责任,在从运动员体内采集的样本中发现任何禁用物质或其代谢物或其标记物,即构成兴奋剂违规并将受到处罚。5名运动员被临时停赛期间,山东省体育局和当地公安部门提供了5名阳性运动员个人无过错的充分根据,因此中国举重协会对此案有关人员的处理是严肃的,也是公正的。
中国奥委会反兴奋剂委员会希望各级体育部门能从中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运动队伍的法制道德教育和反兴奋剂教育,及时发现问题和化解各种矛盾,加强管理,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中国奥委会反兴奋剂委员会重申,“严令禁止、严格检查、严肃处理”是我国体育界对兴奋剂问题的一贯立场,为保护运动员身心健康、维护公平竞赛的体育道德,我们将不断加大反兴奋剂工作力度,继续与兴奋剂这一“体坛毒瘤”进行不懈的斗争。





中国奥委会反兴奋剂委员会
2003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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