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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09年国家级教练员岗位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2-16 来源:科教司 字体:

体科字[2009]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

根据总局2009年度培训工作计划, 2009年国家级教练员岗位培训班将于3月至12月期间举行。本期培训班由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主办,国家体育总局干部培训中心承办,有关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协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国家级教练员岗位培训班是为具备高级教练员职称、具备申请国家级教练员资格的教练员举办的专门培训。通过培训,使广大高级教练员进一步明确岗位意识,丰富现代竞技运动理论知识,掌握现代竞技体育训练方法,增强管理能力,提高执教水平,促进我国高级教练员综合素质和科学训练水平的提高。

二、培训对象

拥有高级教练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具备高级教练员职称、具备申请国家级教练资格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及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所属专职教练员。

三、培训形式

(一)集中面授、听取专题报告和论文答辩

集中面授进行两次,论文答辩在第二次面授期间进行。

(二)在职自学、撰写论文(或专题报告)

凡被确认录取的学员,在第一次面授和第二次面授之间,须在工作岗位上按规定完成撰写两篇读书心得和一篇论文(或专题报告)的自学任务。论文(或专题报告)要结合自己执教的运动项目的训练、竞赛实践,对如何进一步提高训练、竞赛水平,以及推动项目的可持续发展等问题进行深入思考和探讨,字数不得少于5000字。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培训时间

2009年3月至12月,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3月23日至27日第一次集中面授,听取中美专家专题报告。

第二阶段:4月至11月,在职自学并撰写读书心得和论文(或专题报告)。

第三阶段:12月上旬,集中面授,听取中外专家相关专题报告,进行论文(或专题报告)答辩。

(二)培训地点(待定)

五、第一次面授培训内容

日期

时间

内容

授课人/主持

3月23日

(星期一)

9:00—12:00

报到

国家体育总局

干部培训中心

14:00—15:00

开班典礼

介绍培训班课程安排及要求

国家体育总局

干部培训中心

15:00—17:30

体育科学研究方法(如何撰写科研论文)

待定

3月24日-26日

(星期二至四)

全天

体能训练专题:氧代谢训练

美国体能协会

专家

3月27日

(星期五)

8:30—11:00

系统科学与战略思维

待定

11:00—12:00

布置自学阶段学习内容和要求

国家体育总局

干部培训中心

下午

离  会

注:在职自学、第二次面授内容待定

六、考核与结业

(一)培训班学员须完成两次集中面授学习和自学阶段所有规定的学习任务。读书心得通过审核、论文(或专题报告)通过答辩,成绩合格者将获得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监制的国家级教练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二)该班根据学员读书心得、论文(或专题报告)审核情况和出勤率的综合评定,采用末位淘汰制,比例为5%。

(三)学员必须参加两次集中面授和自学阶段的学习,并成绩符合要求,方可获得国家级教练岗位培训合格证书。两次面授学习累计缺课1天以上(含1天)的学员不能获得合格证书。

七、报名程序

由国家体育总局各运动项目中心(或单项协会)、各省、市、自治区体育局推荐教练员,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并附被推荐人的高级教练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及高级教练员职称证书复印件,于3月5日之前报至国家体育总局干部培训中心,报科教司批准后,于3月15日前发入学通知书。

八、经费

两次集中面授的差旅费、食宿费由学员所在单位负担。第一次面授报到时,学员每人交纳1000元培训、资料费。

联系人:国家体育总局干部培训中心  李  莉  徐庆雷

电  话:(010)62968205 62989706

传  真:(010)62989706

                         科教司

                                                  二〇〇九年二月九


附件:2009年国家级教练员岗位培训班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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