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科字【2014】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2014年度培训工作计划,和财政部下发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23号文件)要求,将对2014年国家级教练员岗位培训班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今年已报名参加并通过资格审核的教练员,且具备高级教练员职称四年(含)以上。录取通知将随后发出。 二、培训形式 (一)集中面授、听取专题报告。 (二)在职自学、撰写论文 凡被确认录取的学员,在第一次面授之前,撰写两篇读书心得和一篇论文。论文要结合自己执教的运动项目,对如何进一步提高训练、竞赛水平,以及推动项目的可持续发展等问题进行深入思考和探讨,字数不得少于5000字,须在8月30日前发至总局教练员学院邮箱:JLYXY2011@126.com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培训时间:2014年9月22日至25日, (二)培训地点:待定 四、考核与结业 (一)培训班学员须完成自学阶段和一次集中面授所有规定学习任务,按时完成和提交读书心得及科研论文。 (二)学员读书心得通过审核、论文通过专家评审和查新、学员出勤率来综合评定,符合规定者将获得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国家级教练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培训期间累计缺课半天以上的学员不颁发合格证书。 五、 培训费用 培训费、食宿费由国家体育总局负担,往返交通费等其它费用由学员所在单位负担或自理。 联系人:李宁芳 电 话:(010)82881334 传 真:(010)62989706 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 201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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