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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总局科教司关于遴选体育单招体育专业考试考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16 来源:科教司 字体:

体科字〔2020〕43号

各有关高校:
  为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以下简称体育单招)体育专业考试工作,科教司建立了体育单招考官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考官库),组建了一支专业水平高、综合素质强的考官队伍,在考试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近年来,部分项目考官人数不足、年龄结构不合理等问题突出,已不能满足考试需求,经研究,决定重新遴选和补充考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官遴选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业务素质优良,直接从事项目专业教学、训练工作的体育单招和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高校在职在编人员。
  (二)以往参与各级各类教育考试和竞赛裁判工作中表现良好,无不良反映。
  (三)具备国家一级(含)以上裁判员资格,根据裁判证申报相应项目考官。
  (四)年龄不超过57岁(1963年1月1日后出生)。
  二、遴选程序及要求
  (一)按照条件要求,各院校结合本单位开设专业方向,调整考官库人员,并推荐新增考官人员。独立设置的体育院校每个运动项目考官人员不超过6名;其他高校每个运动项目考官人员不超过3名。
  (二)各高校招生主管部门负责遴选、报送和管理本校考官,对所推荐的考官负责。
  (三)各高校管理员需于2020年5月15日前完成考官库人员调整,并上报新增考官提交审核,同时将《体育单招专业考试新增考官信息汇总表》(附件1)报科教司。
  (四)考官管理系统由学校招生主管部门派专人管理使用,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中“体育专业考试考官库系统”进行上报。高校如需新增或变更考官系统管理员,请将《体育单招考官系统管理员申请(变更)表》(附件2)于2020年5月10日前传真至科教司。
  三、考官管理
  (一)高校应对报送考官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核,科教司将组织专人对考官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官可登录体教联盟APP个人界面查询。
  (二)科教司将制定相关措施加强考官管理,规范考官行为,同时建立考官工作评价体系。
  (三)考官库实行动态管理,高校应对考官库中现有考官开展进一步资格审核工作,淘汰相关不符合条件的考官。对违反考试纪律和规定的考官,科教司将将追究责任、取消其考官资格。
  (四)体育单招考试的考官必须从考官库中抽选。有关院校要积极支持体育单招工作,派出考官产生费用由考区承担,考官劳务费标准建议按每人400元/半天发放。
  联系人:冯 菲
  电  话:010-87182332
  传  真:010-67134017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2号 体育总局科教司
  邮  编:100763

  附件:1.体育单招专业考试新增考官信息汇总表
     2.体育单招考官系统管理员申请(变更)表

                                                      体育总局科教司 
                                                      2020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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