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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总局科教司关于遴选体育教练员岗位培训师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07 来源:科教司 字体:

各有关高校,有关体育科研机构:
  为加强教练员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扩充师资力量,提高教学质量,统一教学标准,规范教学流程,根据《体育教练员岗位培训管理暂行办法》(体规字〔2019〕1号)文件要求,科教司拟进一步完善体育教练员岗位培训师资库,开展讲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讲师遴选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受处分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二)从事体育相关教学或研究工作五年以上,且具有副教授或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的高级专业人员。
  (三)其他具有博士学位且从事体育相关领域工作五年以上的人员。
  (四)具有丰富的体育训练、竞赛、教学经验,且具有高级职称的教练员。
  二、遴选程序及要求
  (一)符合讲师遴选条件的人员,按照以下教学专题选择可承担课程,每人最多可以选择两项:
  教练员职业素养、运动训练基础理论、反兴奋剂相关内容、运动心理学、运动员选材、运动生理生化指标监控、运动医学、康复医学、运动营养、体能训练理论与实践、运动竞赛学理论与实践、体育科研方法、体育科技助力与大数据分析、运动技能学习与控制等。
  (二)申请人在2020年8月15日前,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的“教练员培训讲师注册”系统提交个人申请,同时将系统生成的《体育教练员岗位培训师资申请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后传真至科教司。
  已参加过科教司组织的历届讲师培训班,且在师资库内的讲师无需重复申请。
  三、师资的遴选和管理
  (一)科教司将组织对师资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人员可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APP(体教联盟)个人界面查询审核情况;
  (二)师资库(公开信息部分)将对所有教练员岗位培训组织单位开放,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或协会,各省区市体育局和有关高等院校教练员培训系统管理员可通过师资库查询师资信息,并进行讲师聘请。
  科教司将制定体育教练员岗位培训师资管理相关规定,对讲师的工作进行规范,同时建立培训授课工作评价机制;
  (三)符合讲师条件要求且通过审核的人员,将获得“教练员岗位培训讲师资格证书”,同时由科教司正式聘为“国家体育总局教练员岗位培训讲师”。
  (四)科教司将定期组织师资培训,对师资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需要及时补充师资,对违反授课纪律和规定的,将取消讲师资格。
  联系人:王隽
  电  话:(010)87182329
  传  真:(010)67134017

  附件:体育教练员岗位培训讲师申请表

                                             体育总局科教司 
                                              2020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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