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近日,教育部和行指委办公室分别印发《教育部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2〕9号)和《关于开展2022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行指委办函〔2022〕1号),组织开展2022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为做好体育行指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教学成果申报范围、工作要求及工作流程严格按照上述两个通知执行。
二、同一成果不得同时通过体育行指委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申报。
三、请各申报单位于2022年9月28日前通过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网上申报平台向体育行指委申报。申报单位在平台确认提交的同时需打印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一式3份,于9月28日前(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邮寄至体育行指委。
联系方式:体育行指委秘书处
010-87182329,13716024372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2号体育总局科教司
全国体育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2022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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