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科字〔2020〕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军事体育训练中心,各司、局,各直属单位,中国足球协会、中国篮球协会、中国田径协会,各改革试点项目协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兴奋剂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加强对反兴奋剂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推进“反兴奋剂工程”建设,构建“拿干净金牌”反兴奋剂长效治理体系,确保中国体育代表团东京奥运会、北京冬奥会兴奋剂问题“零出现”,经总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构成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苟仲文 成 员:高志丹、杨 宁、李颖川、李建明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 主 任:李颖川(兼) 副主任:李业武 成 员:褚 波、刘国永、王立伟、宋克勤、涂晓东、张 怡、陈志宇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7个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由科教司牵头,负责综合协调办公室日常工作,推动省级体育部门加强反兴奋剂工作。 2.法律法规组,由政法司牵头,负责协调反兴奋剂相关法律法规制修定工作,指导、参与反兴奋剂重大法律问题研究,提供法律咨询等。 3.国家队管理组,由竞体司牵头,负责督促国家队加强反兴奋剂工作管理、教育,贯彻落实总局反兴奋剂工作相关要求等。 4.青少年体育组,由青少司牵头,面向全体青少年,协助配合开展反兴奋剂教育和培训,协助配合做好青少年综合性运动会和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的反兴奋剂工作。 5.宣传与舆情工作组,由宣传司牵头,负责反兴奋剂宣传及重大事件的舆情研判和应对工作等。 6.监督执纪组,由机关党委牵头,落实兴奋剂违规单位和人员的问责追责,参与日常监督检查等。 7.技术保障组,由反兴奋剂中心牵头,负责兴奋剂检查检测、违规调查、结果管理以及反兴奋剂教育准入等。 二、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反兴奋剂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筹做好体育行业反兴奋剂工作。 (二)加强对反兴奋剂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审议工作发展规划及重要政策法规,研究部署反兴奋剂重点工作,推进反兴奋剂工程建设。 (三)协调处理涉及反兴奋剂的组织建设、综合治理、重大赛事、对外交流及重大事件的舆情管控等重要事项。 (四)研究涉及反兴奋剂及由兴奋剂问题引发的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监督和追究问责等事项。 三、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各工作组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单位、有关地方和专家参加;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并印发有关方面;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告党中央、国务院。
体育总局办公厅 2020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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