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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成人高等教育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01 来源:科教司 字体:

体科字〔2021〕1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行政部门:
  为做好2021年全国成人高等教育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工作,经商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同意,现将《2021年全国成人高等教育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体育总局办公厅
                                                     2021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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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国成人高等教育运动训练专业
招生管理办法

  第一条 全国成人高等教育运动训练专业单独招生是全国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的一部分。为统筹做好2021年全国成人高等教育运动训练专业单独招生和常态化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关于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院校
  第二条 院校申请成人高等教育运动训练专业招生资格,应向体育总局科教司提交申请材料,体育总局科教司审核后会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研究确定。
  第三条 2021年实施成人高等教育运动训练专业专科(高中起点升专科)招生的院校有:北京体育大学、上海体育学院、武汉体育学院、沈阳体育学院、成都体育学院、西安体育学院、首都体育学院、山东体育学院、天津体育学院、广州体育学院、南京体育学院、吉林体育学院、黑龙江冰雪体育职业学院、四川体育职业学院。
  2021年实施成人高等教育运动训练专业本科(专科起点本科)招生的院校有:北京体育大学、上海体育学院、武汉体育学院、西安体育学院、成都体育学院、沈阳体育学院、天津体育学院、首都体育学院、山东体育学院、广州体育学院、南京体育学院、吉林体育学院。
  第四条 各院校设立的成人运动训练专业校外考点须是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
  第五条 各院校设置校外函授站(点)须符合教育部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点)设置的规定要求,且已获得省级教育招生主管部门的年度审核备案,原则上每个省设置的校外函授站(点)不超过两个。
  第六条 各院校申报2021年参与招生的校外函授站(点),须先经省级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备案通过后,填写“2021年全国成人高等教育运动训练专业校外招生函授站(点)信息表”(附后),并于2021年7月20日前报体育总局科教司审核,审核结果将在考试报名前公布。
  第七条 鼓励招生院校共同建设校外函授站(点)和考点,报名人数少于30人的校外函授站(点)2021年不予以招生。
  第八条 各院校成人高等教育运动训练专业的招生计划列入经招生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年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总数内,由招生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安排招生计划。
  二、报名
  第九条 报考成人高等教育运动训练专业的考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专业运动队(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部队、各行业体协)的教练员、运动员;体育运动学校、业余体校的教练员、运动员;社会体育教育培训机构教练员及相关人员等。
  (二)报考高中起点升专科(高职)的应具有高中(中专)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的必须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条 招生院校应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本办法,制订本校成人运动训练专业的招生办法。招生办法内容应包括:成人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专业方向、办学类型、学习形式、招生人数、具体报考条件、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学费标准、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以及报名时间、地点、联系电话、网址和其它有关事宜。招生院校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招生办法报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报科教司备案。招生办法要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公布后内容不得随意变更。招生院校应对招生办法的内容承担责任并负责处理遗留问题。
  第十一条 考生依据各院校招生办法要求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体育成招—成人高等教育运训招生”系统中进行报名考试,报名时间为8月1日至9月10日。各招生院校负责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并于9月17日前完成报名资格审核工作。
  第十二条 招生院校需依据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组织考生参加成人高考报名。
  三、考试
  第十三条 高中起点升专科(高职)的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每科试题满分为150分,每科考试时间为90分钟,由体育总局科教司委托专门机构组织命题制卷、阅卷。
  第十四条 专科起点升本科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运动生理学、运动心理学、运动训练学、综合,考试范围不超出运动训练专业专科教学大纲。每科试题满分为150分,每科考试时间为90分钟,由体育总局科教司委托专门机构组织命题制卷、阅卷。
  第十五条


  第十六条 考生除参加文化课考试外还需参加运动专项考试。运动专项考试由各招生院校自行制定标准并组织考试,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供录取时参考。
  第十七条 考试组织工作按照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四、录取
  第十八条 招生院校根据当年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确定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报体育总局科教司备案后执行。招生院校应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体育总局科教司审核,批准后报学校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办理录取手续。
  五、信息公开
  第十九条 招生院校要做好招生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招生办法、录取原则和录取结果。有关信息可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体教联盟APP和招生院校网站进行公示。
  第二十条 招生院校要公布考生咨询和申诉渠道,及时受理考生来电、来信和来访,切实维护考生正当权益。
  六、其他
  第二十一条 体育总局科教司、教育部高校学生司负责指导监督全国成人高等教育运动训练专业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十二条 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对所属高校招生工作的管理和检查,招生院校在成人运动训练招生工作中发生重大违规问题或连续两年未招生的院校,将取消其按本办法招生资格。
  第二十三条 对在招生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有关招生院校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依照国家有关法规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未涉及到的事项,按体育总局和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体育总局科教司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负责解释。

  2021年全国成人高等教育运动训练专业校外招生函授站(点)信息表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高等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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