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竞字(2013)18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总参军训部军事体育训练局、总政宣传部文化体育局,有关行业体协,有关体育院校,中国足球学校:
为规范、有序地做好一级、二级、三级运动员等级证书的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一级、二级、三级运动员等级证书实行集中申领、分级管理。
体育总局竞技体育司负责体育总局授权的审批单位一级、二级和三级运动员等级证书的管理和发放。体育总局授权的审批单位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总参军训部军事体育训练局、总政宣传部文化体育局,北京体育大学、上海体育学院、武汉体育学院、西安体育学院、成都体育学院、沈阳体育学院、广州体育学院,火车头体协、前卫体协,中国足球学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负责其授权的审批单位的二级和三级运动员等级证书的管理和发放。
二、一级、二级、三级运动员等级证书集中申领的具体程序如下:
(一)体育总局授权的审批单位负责汇总本地区或单位上一年一级、二级、三级运动员的审批总数,填写《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需求表》,于每年1月15日前报竞技体育司。
(二)竞技体育司根据“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的网络公布情况,对申领的等级证书数量进行审核,并于15天内按审核的数量,以中国邮政普通包裹寄出等级证书。
(三)如等级证书数量不够,体育总局授权的审批单位可填写《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需求表》,于每年11月15日前报竞技体育司集中申请补领。补领数量将冲抵该地区或单位下一年等级证书的申领数量。
集中申领和补领每年最多一次。
三、总局不收取任何等级证书制作费、管理费、邮寄费。各审批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与等级证书有关的费用。
附件: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需求表.doc
体育总局竞体司
2013年12月12日
附件
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需求表
单 位
|
|
地 址
|
|
邮 编
|
|
联系人
|
|
电 话
|
|
证书名称
|
需求数量
|
打错补领数量
|
总 数
|
一级运动员
|
|
|
|
二级运动员
|
|
|
|
三级运动员
|
|
|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