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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总局竞体司关于组织开展2015-2017年精英教练员培养计划专业队资助对象终期考核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16 来源:竞技体育司 字体:

 

体竞字[2017]180号

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精英教练员双百培养计划实施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2015-2017年首期专业队资助对象业已完成国内培训、国外培训、计划检查、中期考核等系列培养任务,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根据体育总局工作计划,现已进入该计划结项验收阶段,为了保证培养质量,顺利完成结项工作,现将资助对象终期考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组织

终期考核作为精英教练员双百培养计划的一项重要工作,受国家体育总局教练员培训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由竞体司监督指导,教练员学院负责实施。

(一)竞体司为终期考核工作主管单位,负责精英教练员培养计划终期考核指导与监管工作。

(二)教练员学院为考核组织实施单位,负责精英教练员培养计划资助对象终期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考核内容

终期考核内容包括资助对象入选计划以来在培训学习、科学研究、训练比赛与工作实践等方面取得的培养成果以及专项经费使用情况,教练员需将各项材料汇编成结项报告(见附件),具体内容如下:

(一)执教总结。总结内容包括执教之路、规划统筹、训练实践、参赛安排、团队管理与个案介绍六个部分。执教总结是资助对象终期结项申报的必备条件,字数不低于2万字。

(二)培训学习。包括入选精英培养计划以来所参加的脱产、自学等各种形式的培训、会议与学习活动;以讲师身份参加的各种授课与实践指导工作。

(三)论著发表。包括入选精英培养计划以来出版的专著;在国际、国内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在国际、国内会议上被录用的学术论文。

(四)课题项目研究。包括入选精英培养计划以来主持、参与的国家级、省部级与单位组织的各类科研项目课题研究活动。

(五)比赛观摩与集训交流。包括入选精英培养计划以来观摩国内外大型比赛,以及各种形式的集训交流实践活动。

(六)工作性总结。包括入选精英培养计划以来对训练周期、重大比赛的阶段性总结工作;在训练中采用的新理念、新方法与新手段;在工作实践中取得的主要成绩与各种奖项。

(七)专项经费决算。终期考核结束三个月内,资助对象所在单位财务部门按照《体育总局精英教练员双百培养计划实施办法》与国家财务相关规定,编制《精英教练员双百培养计划经费决算汇总表》,并将其寄往国家体育总局竞体司。

三、考核程序

(一)培养单位初审。时间为:2017年11月1至10日。省市体育局管理部门督促资助对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执教总结、结项报告与经费决算等相关工作,并进行初步评审,经有关负责人同意后再报送总局教练员学院。

(二)专家答辩。时间为:2017年12月1至20日。总局教练员学院组织相关专家对资助对象终期结项报告进行现场答辩,其中,报告与答辩时间各15分钟。统一使用PPT进行答辩,请教练员自行到竞体司网页下载PPT答辩模板。

(三)综合评价。时间为:2017年12月20至31日期间。评价指标与分值为:1、结项报告,占总分值的60%;2、中期考核占20%,3、平常表现占10%。

四、考核结果使用

(一)根据综合评价结果,考核通过者授予资助结项证书、精英教练员证书与教练员学院讲师聘书。

(二)终期考核工作结束后,教练员学院将考核结果以文件形式发至各培养单位。同时,在国家体育总局网站、中国体育报等重要媒体对社会发布。

体育总局竞体司

联系人:杨  永

电  话:(010)87182470

体育总局教练员学院

联系人:吴希林

电  话:(010)82881337、13466716888

传  真:(010)-82881336

附件:国家体育总局精英教练员培养计划专业队资助对象终期结项报告书(模板)(下载:附件

体育总局竞体司

2017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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