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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竞字[2017]10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总参军训部军事体育训练局、总政宣传部文体局,有关院校,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增设田径、游泳青少年组项目比赛。现将2个项目竞赛规程予以公布。请各单位及时通知相关人员,按规定做好报名参赛工作。 此2项比赛不在天津市举办。田径青少年组比赛将于8月17日-19日在陕西省宝鸡市举办,游泳少年组比赛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育总局办公厅 2017年6月23日 附件下载: 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游泳少年组竞赛规程 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田径青少年组竞赛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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