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 按照全国体育竞赛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各项目中心须于每年年底上报第二年的体育竞赛计划,由总局审批后由各中心具体组织实施。现将2009年竞赛计划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各项目中心一定要认真研究、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好明年的国际、国内比赛,不能简单照搬2008年的竞赛计划。要根据项目发展的实际,适当控制比赛数量,把主要精力集中到提高比赛质量上来,切实实现办赛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化的转变。要安排好国际、国内各级各类比赛的时间,确保不会对十一运会预、决赛竞赛组织工作造成影响。 二、竞赛计划的分类 (一)全国比赛。 (二)国际比赛(国内举办)。 三、竞赛计划的内容 (一)竞赛名称。名称要写全,不能写简称。 (二)比赛阶段。如有划分,请注明“第几站”或“第几赛区”或“总决赛”等。 (三)比赛时间。请注明比赛起止时间,若比赛时间没有确定,可以填写比赛天数。 (四)参赛对象。请注明是“省市专业队、体校、高等院校、个人、俱乐部”等。 (五)比赛地点。请注明比赛的承办地。 (六)运动员数。请注明参赛人数。 四、上报格式的要求 请各项目管理中心按附表填写(Excel格式),于2008年12月31日前将2009年全国体育竞赛计划上报竞技体育司,同时将电子版发至jn@vip.sports.cn。 联系人:贾宁 电 话:87182492 传 真:87182046 (办公厅章) 二ΟΟ八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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