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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2009年全国体育竞赛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11-12 来源:竞体司 字体:

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
    按照全国体育竞赛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各项目中心须于每年年底上报第二年的体育竞赛计划,由总局审批后由各中心具体组织实施。现将2009年竞赛计划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各项目中心一定要认真研究、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好明年的国际、国内比赛,不能简单照搬2008年的竞赛计划。要根据项目发展的实际,适当控制比赛数量,把主要精力集中到提高比赛质量上来,切实实现办赛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化的转变。要安排好国际、国内各级各类比赛的时间,确保不会对十一运会预、决赛竞赛组织工作造成影响。
    二、竞赛计划的分类
    (一)全国比赛。
    (二)国际比赛(国内举办)。
    三、竞赛计划的内容
    (一)竞赛名称。名称要写全,不能写简称。
    (二)比赛阶段。如有划分,请注明“第几站”或“第几赛区”或“总决赛”等。
    (三)比赛时间。请注明比赛起止时间,若比赛时间没有确定,可以填写比赛天数。
    (四)参赛对象。请注明是“省市专业队、体校、高等院校、个人、俱乐部”等。
    (五)比赛地点。请注明比赛的承办地。
    (六)运动员数。请注明参赛人数。
    四、上报格式的要求
    请各项目管理中心按附表填写(Excel格式),于2008年12月31日前将2009年全国体育竞赛计划上报竞技体育司,同时将电子版发至jn@vip.sports.cn
    联系人:贾宁
    电  话:87182492
    传  真:87182046


                                   (办公厅章)
                              二ΟΟ八年十一月十一日

竞赛

名称

比赛

阶段

比赛

时间

参赛

对象

比赛

地点

运动

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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