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竞字〔2015〕10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一青会各参赛代表团,第一届全国青年运动会组委会: 根据《第一届全国青年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的要求,现将第一届全国青年运动会代表团超编官员数量规定等相关问题明确如下: 代表团超编官员(包括超编副团长、超编团部官员和超编运动队官员)的总数按照不超过参赛运动员总数15%的比例确定,在此范围内,每个代表团可报1-3名超编副团长,超编团部官员的总数按照不超过本代表团超编官员总数20%的比例确定。以上不足1人的均按四舍五入计算。同一名官员只能代表一个代表团报名。 超编官员住宿、伙食费用按照一青会组委会相关收费标准由各代表团缴纳。 请各单位在决赛报名工作中,严格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体育总局竞技体育司 2015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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