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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竞字[2014]165号
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
全国各省区市体育局已报来2014年度教练员体育运动荣誉奖章的申报材料,现请你中心协助做好审核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授予优秀运动员、教练员体育运动奖章的暂行办法》([87]体综办字23号),对省、自治区、直辖市、解放军体育部门等单位申报教练员体育运动荣誉奖章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相关内容准确无误。
二、对同一获得世界冠军的运动员,如地方单位申报的培养运动员的教练员与项目中心申报的不一致的,请中心核查确认;多名运动员由一名教练员培养的,请严格把关、据实申报,不得虚报其他教练员;尚未申报的请中心汇总申报材料后统一报来。
三、根据《授予优秀运动员、教练员体育运动奖章的暂行办法》第五章第十三条规定,“优秀运动员、教练员虽已具备授奖条件,但因犯有严重错误,受到纪律处分,应酌情降低奖励等级或不予奖励”,请各中心对2014年度获得世界冠军和打破世界纪录的运动员严格审核,对涉及该条款不宜授予荣誉奖章的人员说明理由并出具书面意见。
四、请各项目中心将《教练员体育运动荣誉奖章申报表》,与《教练员体育运动荣誉奖章审核表》《运动员体育运动荣誉奖章汇总表》加盖公章后,于12月17日前报竞体司。
联系人:刘 娜
电 话:87182035
附件:1、教练员体育运动荣誉奖章审核表
2、教练员体育运动荣誉奖章申报表
3、运动员体育运动荣誉奖章汇总表
表格可到总局网站竞体司“通知公告”栏下载。
总局竞技体育司
2014年12月9日
附件下载:附件.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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