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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送材料明细
1、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
2、拟推荐对象简要事迹(300字以内)
3、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附件3)/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附件4)(均一式五份)
4、征求意见表(附件5,干部填报,运动员不填,一式五份)
5、公示材料原件
二、公示说明拟推荐对象确定后,在本单位公示5天,公示内容包括拟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同步进行,如有异议,及时报告竞体司)。
三、报送时间要求
1、各单位于11月20日17:00前将材料1、2的电子版报送至竞体司;
2、11月27日前,竞体司将人社部初审意见反馈至各单位;
3、初审通过后,各单位于12月1日16:00前将材料1、3、4、5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竞体司,推荐对象为运动员、教练员的,需附运动员、教练员原所在单位(一般为省区市体育局项目中心)同意推荐证明。
4、竞体司传真010-87182415;人事司电子邮箱:zjp@sport.gov.cn
四、其他事项
1、请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和填报指引逐项填写;
2、如有填报方面问题,请联系总局南京青奥会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朱剑平,010-87182725。
附件下载:
填报指引.docx
附件2:推荐对象汇总表.doc
附件3: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docx
附件4: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docx
附件5:征求意见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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