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总参军训和兵种部体育训练局、总政宣传部文化体育局,有关行业体协,有关运动项目管理中心:
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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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章)
二O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