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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总局竞体司关于统计上报2012年全国纪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1-24 来源:竞体司 字体:

 体竞字[2013]16号

 

 

 

冬运中心、射运中心、自剑中心、水上中心、举摔柔中心、田径中心、游泳中心、小球中心、航电模中心:

    为做好2012年全国纪录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对2012年创造全国纪录的项目认真核对,提供全面、准确的全国纪录数据。相关负责人员可在国家体育总局网站www.sport.gov.cn 竞体司“通知公告”栏内下载打印“2011年各运动项目全国纪录”,并直接在打印页上明显标注出2012年全国纪录的修改信息。

二、成年纪录和青少年纪录须分开统计,请相关负责人员认真细致,明确分类,避免混淆。

三、一年内同一小项多次更新全国纪录的不重复统计,只统计一次最好纪录成绩。

四、如有新增设或减少全国纪录的运动项目,须严格按照《体育运动全国纪录审批制度》提出书面申请,经总局批准后方可变更。

以上修改信息须经修改者本人签字,加盖本单位公章,于1月31日前报竞体司。

联系人:刘  娜

电  话:87182035

传  真:67112332

 

附件:2011年各运动项目全国纪录.doc

                  体育总局竞体司     

201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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