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竞字[2011]20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总参军训和兵种部体育训练局、总政宣传部文化体育局,各行业体协,有关体育院校,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 根据《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经审核,现授予冰壶、帆船、赛艇、举重、柔道、拳击、游泳、健美操、乒乓球等9个项目,于鑫娜等18人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名单如下: 一、冰壶(3人) 黑龙江:于鑫娜(女)、李 雪(女)、邹德佳 二、帆船(2人) 海 南:黄丽珠(女)、冯慧敏(女) 三、赛艇(1人) 湖 北:黄 喆 四、举重(1人) 解放军:吴景彪 五、柔道(1人) 云 南:何云盈(女) 六、拳击(3人) 浙 江:董 程(女)、李云飞(女)、李金子(女) 七、游泳(3人) 跳水(3人) 湖 南:何 敏 重 庆:施廷懋(女) 四 川:郑霜雪(女) 八、健美操(3人) 北 京:王子卓 上 海:钟茵菲(女)、邹 玮 九、乒乓球(1人) 广 东:张 超 国家体育总局(章)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