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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第七届全国城市运动会摔跤等5个项目决赛裁判员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9-23 来源:竞体司 字体: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总参军训和兵种部体育训练局、总政宣传部文化体育局,第七届全国城市运动会各参赛单位,有关运动项目管理中心:

    经国家体育总局批准,现将第七届全国城市运动会摔跤等5个项目决赛裁判员名单公布如下,请通知有关人员按时到赛区报到并提前做好相应准备工作。

一、摔跤

(一)裁判员

技术代表:袁定合(上海)、王康贵(四川)、王卫(山东)、王立刚(甘肃)、张霞(女,北体大)

裁判长:赵宗绵(火车头)

副裁判长:杨进(辽宁)、姚强(安徽)、吴俊涛(河南)、潘红军(陕西)、梁爱忠(广东)

裁判员:

北京:李书元、李铁忠、肖波

天津:宋承民

河北:李瑞国

山西:张泽田

内蒙古:满达

辽宁:汪洪海、刘永涛

吉林:杨天威

黑龙江:闫东明

上海:董文侠

江苏:刘宇航

浙江:杨邦对

安徽:汪路线

福建:刘东风(女)

江西:梅俊、文武辉

山东:左勇、马冲

河南:安国建

广东:孙健

广西:龚其养

重庆:王艳峰

四川:廖凯忠

湖北:周孝伟

湖南:黄绍南

贵州:李保年

云南:谢荣利

西藏:王晓东(女)

陕西:王平

甘肃:刘东

宁夏:孟潼

新疆:汪淇虎

解放军:马凯

火车头体协:洪峰

北体大:沈志坤

武汉体院:柳鸣毅

编排长:钱为民(江苏)

编排员:赵易军(青海)、李继秀(女,天津)、季亚庭(云南)

(二)江西省南昌市选派辅助裁判员18人。

(三)裁判员于10月13日报到。

二、柔道

(一)仲裁委员会

主任:孙宁(江苏)

委员:陆美仙(女,广东)、托娅(女,内蒙古)

(二)裁判员

裁判长:王国桥(解放军)

副裁判长:王铁梁(北京)、江华(陕西)

裁判员:

北京:李晓东

天津:周学敏(女)、沈君(女)

河北:苗国华

山西:史俊杰、赵第高

内蒙古:张根辰

辽宁:王瑞生、隋岩(女)

吉林:李殿军

黑龙江:宫照麟

上海:唐丽雯(女)、张光玥(女)

江苏:赵鹏

浙江:李爱月(女)

安徽:王晓伟

福建:李仁松、叶彬杰

山东:吉林、马佳祥

河南:郭素英(女)、王珂(女)

湖南:李跃华(女)

广东:胡春雨

广西:梁凤斌(女)

海南:王慧堂

云南:孙世军

四川:谭朝芳(女)

重庆:刘啸松

甘肃:谭玉斌

新疆:王涛(女)

新疆兵团:周丽(女)

编排员:张文化(江苏)、刘桂珠(女,内蒙古)、李彩虹(女,北京)、郑力(女,天津)

(三)江西省选派辅助裁判员28人。

(四)裁判员于10月16日报到。

三、跆拳道

(一)仲裁委员会

主任:李忠明(北京)

委员:高志红(女,河北)、黄伟沛(澳门)、刘奇(成都体院)

(二)裁判员

技术代表:司亮(拳跆中心)、董波(浙江)

录像审议组长:刘宏伟(沈阳体院)

录像审议委员:王效民(山西)、任晓凤(河南)、刘少海(新西兰)、张银余(通信体协)

裁判长:李艳(女,西安体院)

副裁判长:王丽莉(女,北京)、周文伟(浙江)、王勇(云南)

裁判员:

天津:鲍巨斌

河北:严艳(女)

内蒙古:史小平(女)

辽宁:叶丹(女)

吉林:李祥亮

上海:林大参

江苏:周涛

安徽:吴欣赏

福建:胡映月(女)

山东:赵霞(女)

河南:梁潇(女)

湖南:余雯(女)

广东:黄小韩(女)

广西:吴健俊

重庆:李兵

四川:李万友

贵州:黎军

云南:何飞

陕西:陈龙

甘肃:包莉(女)

新疆:杨德忠

解放军:关莹莹(女)

电力体协:蔡利敏

前卫体协:黄志度

北体大:吴建忠

武汉体院:郭丽(女)

西安体院:申旭(女)

成都体院:理同新

编排员:巢卫东(江西)、章跃(四川)、侯建(上海体院)、章宇(上海体院)

(三)江西省选派辅助裁判员16人。

(四)裁判员于10月15日报到。

四、游泳

(一)仲裁委员会

委员:么正杰(游泳中心)、许琦(游泳中心)、穆祥杰(北京)、张佩纶(辽宁)、诸达乐(上海)、杜玄冠(解放军)、叶欢容(女,广东)

(二)裁判员

技术代表:袁昊然(游泳中心)、赵与龄(河南)

总裁判长:白钢(北京)

副总裁判长:于晓光(辽宁)、马吉光(上海)、周玉成(福建)

编排纪录长:梅雪雄(福建)

裁判长:曹巍(北京)、季荣康(上海)、严蓓(女,浙江)、倪晓焰(女,江苏)、王玉萍(女,贵州)、李冬(山东)

裁判员:

北京:汤强

天津:陶玲、高婷立(女)

河北:张立群

山西:朱兵

辽宁:李宏亮

黑龙江:陈永欣

上海:阎文荣

江苏:周萍(女)

浙江:戴美仙(女)

安徽:钟泉

河南:艾东海

湖北:骆媛(女)

湖南:王志诚

海南:杨洁

四川:吴晓彬

广东:梁超英、朱友华(女)

广西:殷玲玲(女)、曾宇

云南:朱明光

陕西:王延斌

澳门:李启潮

(三)江西省南昌市选派辅助裁判员42人。

(四)裁判员于10月13日报到。

五、羽毛球

(一)仲裁委员会

主任:林传潮(福建)

委员:陈跃(乒羽中心)、郁鸿骏(上海)

(二)裁判员

技术代表:鲁钢(乒羽中心)

技术官员:田秉毅(乒羽中心)、钟波(乒羽中心)

裁判长:李欣天(江苏)

副裁判长:陈菁年(浙江)、刘小峰(福建)、刘茜(广西)

裁判长助理:魏翔(江西)

裁判员:

北京:赵小矛、杨杨

河北:王征和、陈勇、李洁(女)

辽宁:关欣(女)、丁阳、张海春、朱峰、马卫东

上海:张佩华(女)、石崧、苏小峰

江苏:黄峥、郝卫宁、黄卫忠、徐积华

浙江:张东梅(女)、唐文雁(女)

福建:侯龙虎、蔡烽杰、黄斯男、黄心明

江西:刘莹(女)、刘凯、夏婉燕(女)

山东:王全代、赵春胜、吴健

广东:区志平、李森、陈正茂、林建忠

广西:周东风、李宾南

湖北:朱卫雄、王萍(女)、车永坚

湖南:陈曙辉、张卓瑛(女)、申忠华

重庆:李建国、林晟、李响(女)

四川:刘丹(女)、周晔(女)、王开进

陕西:张力、翁亚萍(女)、杨东升

甘肃:焦玉娥(女)、周峰

解放军:陈杨(女)、赵东胜、操超、张贤华

司线长:周建飞(江西)

电子计分:黄俊杰(北京)、沈辰(北京)

编排长:葛幼飞(上海)

编排员:李正兆(浙江)、田夏(女,湖南)

(三)江西省选派辅助裁判员90人。

(四)裁判员于10月13日报到。

六、上述人员前往比赛地点时,请自备执法服装和工作用具;因故不能参加执裁工作的,请及时与有关运动项目管理中心联系。

 

 

                             (办公厅章)

                        二О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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