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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第七届全国城市运动会14-17岁组排球项目决赛裁判员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5-20 来源:竞体司 作者:竞体司 字体: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总参军训和兵种部体育训练局、总政宣传部文化体育局,第七届全国城市运动会各参赛单位,排球运动管理中心:

经国家体育总局批准,第七届全国城市运动会14-17岁组女子排球、男子排球决赛将于2011610日至18日、627日至75日分别在江苏淮安、山东淄博举行。现将决赛裁判员名单公布如下,请通知有关人员按时报到并提前做好相应准备工作。

一、女子排球

管委会主任:王玮(河南)

仲裁主任:陈招娣(女,解放军)、邸安和(江苏)

裁判主任:孙剑辉(北京)、高子琦(北体大)

技术主任:殷安宁(女,湖南)、卢加强(浙江)

裁判员

北京:王洪、吕庆祝、陈新

天津:张欣

山西:王浩娟(女)

上海:王骏、邱进宇

江苏:宋扬、杜小伟、张新华、李涤非(女)、杨绮(女)、
        问梅(女)

浙江:骆文、黄晓、范高翔、曾坚毅、孙博、潜晓(女)

福建:王子凌(女)、蒋雪梅(女)、褚斌

山东:陶利

河南:李鹏、郭亮、祝凯

湖北:李刚、姚静(女)、汪俊峰

湖南:魏彬、黄卫

广东:梁健

四川:白耀东、李锋

重庆:苟明

解放军:柯强

二、男子排球

管委会主任:黄锋(四川)

仲裁主任:王忠勇(山东)、孙维军(解放军)

裁判主任:李琛(上海)、孙国民(江苏)

技术主任:沈达军(浙江)、刘西南(重庆)

裁判员

北京:陈星飚、付浩、王然

天津:孙敬、贾嘉(女)、邱明强

河北:李伦、韩东

辽宁:岳伟、郭凯、王晓龙、杨露(女)

上海:倪伟、李浩、蒋毅

江苏:许健

福建:苏健武、连道明

山东:王峰、谭清华、杨俊峰、于健(女)、郭笑茹(女)

湖北:许澜、范大卫、晋会峰

湖南:邹斌平、尹光明、袁华艳(女)

广东:潘少敏

四川:唐照华、张涛、邹靖

云南:杨榕

解放军:郭晨(女)

石化体协:杜静华

三、女子排球项目裁判员于66日到江苏省淮安市大治路12号淮安市交通宾馆报到(联系人:时兆生,电话:13705238199);男子排球项目裁判员于623日到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张周路12号山东理工大学杏园宾馆报到(联系人:孙建设,电话/传真:130706689070533-2806005)。

                            


                          (办公厅章)

                        二Ο一一年五月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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