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届全国冬季运动会各参加单位: 根据第十一届全国冬季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的有关要求,结合筹备工作的实际需要,经研究,决定于2007年12月25日至26日召开第十一届全国冬季运动会代表团联络员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2007年12月25日至26日在齐齐哈尔市湖滨饭店举行。 二、参加人员: (一)第十一届全国冬季运动会各代表团负责同志1人,代表团联络员1人。 (二)组委会有关领导、有关职能部门及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会管理中心有关人员,各竞委会负责人。 三、会议内容: (一)通报冬运会筹备工作情况及各代表团、各运动队接待安排方案。 (二)参观冰上比赛场馆,部分项目住地。 (三)最后确认报名并对运动员资格进行审查。 (四)冰壶项目进行抽签。 (五)国家体育总局对冬运会竞赛筹备工作进行检查和验收。 (六)其它相关工作。 四、经费: 与会人员往返差旅费自理,食宿费用等由第十一届全国冬季运动会组委会负担。 五、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请与会代表于2007年12月18日前将《第十一届全国冬季运动会代表团联络员会议报名表》和《第十一届全国冬季运动会代表团联络员会议抵离时间及返程票预订单》传真到第十一届全国冬季运动会组委会接待部。 (二)报到:请与会代表于2007年12月24日到齐齐哈尔市湖滨饭店(地址:齐齐哈尔市北文化大街2号)报到。 如需接站,请于2007年12月20日前将《第十一届全国冬季运动会代表团联络员会议抵离时间及返程票预订单》传真到第十一届全国冬季运动会组委会接待部。 第十一届全国冬季运动会组委会接待部: 联系人:王景成 办公电话:0452―2792517 手机:13796331555 传真:0452―2792538 联系人:孙洪生 办公电话:0452--2796901 手 机:13946284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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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厅章) 二OO七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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