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第六届全国城市运动会各参加单位: 根据综合性运动会惯例并结合第六届全国城市运动会组织工作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定于2007年10月25日(开幕日)召开第六届全国城市运动会组委会第三次会议暨各代表团团长会议和纪律检查委员会扩大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组委会第三次会议暨各代表团团长会议的安排: (一)时间、地点 1、时间:2007年10月25日上午8:30 2、地点:武汉市香格里拉饭店(暂定)。 (二)参加人员 1、总局领导及湖北省、武汉市有关领导; 2、组委会全体委员; 3、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委员; 4、组委会各部门负责人、各项目竞赛委员会负责人; 5、每代表团2-3人:具体为团长1名,各城市体育局局长1名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担任省会城市代表团副团长的领导1名。 (三)请各代表团上述人员准时参加会议,如有特殊情况,需于10月21日召开的代表团第二次联络员会议上提交书面请假报告并说明理由。 二、关于纪律检查委员会扩大会议的安排: (一)时间、地点 1、时间:2007年10月25日上午10:00 2、地点:武汉市香格里拉饭店(暂定)。 (二)参加人员 1、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委员; 2、组委会办公室、竞赛部、新闻宣传部、广播电视部、市场开发部、财务部、监察审计部、兴奋剂检查部负责人、各项目竞赛委员会负责人; 3、每代表团2人:代表团负责人1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担任省会城市代表团副团长的领导1名。 三、关于代表团第二次联络员会议的安排: (一)时间、地点 1、时间:2007年10月21日上午 2、地点:武汉市。 (二)参加人员 每代表团联络员1人。 (三)会议安排及报到等事宜,由第六届全国城市运动会执委会另文通知。 (办公厅章) 二OO七年十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