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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十届全国运动会竞赛规程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05-05-16 来源:系统管理员 字体:
第十届全国运动会竞赛规程的补充内容


一、武术散打项目:
以2004年全国女子武术散打锦标赛团体成绩为依据,排名前四位的队将作为十运会女子武术散打预赛的种子队,按照编排原则把4个种子队分为上下半区进行比赛。
二、沙滩排球项目:
(一)香港运动员至少应参加四站资格赛;
(二)参照奥运模式,允许香港一对选手参加十运会决赛;
(三)录取进入决赛的选手仍为24对,香港将替换排在第24名的内地选手。
三、拳击项目预赛第二站(贵州赛区)比赛时间由6月10日至15日调整到6月13日至18日,比赛地点不变。
四、帆船项目男子激光级进入决赛录取名额由22条增加到30条,其它项目不变。
五、网球项目男子团体比赛时间由6月20日至26日调整到6月27日至7月3日,比赛地点不变。
六、各项目决赛报名时,教练员只能代表一个参赛单位进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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