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将女子水球列为第十届全国运动会表演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5-03-11 来源:系统管理员 字体:
关于将女子水球列为
第十届全国运动会表演项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总参军训和兵种部体育局、总政宣传部文体局,各行业体协,各有关运动项目管理中心:
为了完成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参赛任务,进一步推动我国女子水球运动的开展,经国家体育总局批准,决定将女子水球项目列为第十届全国运动会表演项目。具体的竞赛规程、竞赛办法等相关内容另行通知。




(办公厅章)
二O0五年三月十日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