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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在第二十八届奥运会上为国家做出突出贡献单位的决定
发布时间:2004-12-09 来源:系统管理员 字体:
关于表彰在第二十八届奥运会上为国家做出突出贡献单位的决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总参军训和兵种部体育局、总政宣传部文体局,各行业体协,各厅、司、局,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北京体育大学:
在举世瞩目的第二十八届奥运会上,我国体育健儿不畏强手,团结拼搏,共获得32枚金牌、17枚银牌、14枚铜牌,实现我国竞技体育在奥运会上新的历史性突破,向世界展示出我国运动员精湛的运动技术和良好的体育道德,展示了新世纪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积极进取、奋发有为的朝气和活力,为祖国和人民赢得了荣誉。
中国体育代表团在雅典奥运会上所取得的优异成绩充分体现了我国竞技体育举国体制的优势,成绩归功于每个为我国体育事业做出贡献的单位和广大的体育工作者。本届奥运会,中国体育代表团的运动员来自全国27个省(区、市)、解放军和火车头体协,有来自广东等21个省(区、市)和解放军的运动员获得了奖牌;有来自安徽、甘肃省和火车头体协的运动员获得了前八名。
为了表彰在本届奥运会上为我国夺得金、银、铜牌做出突出贡献的省(区、市)体育局、解放军等单位,根据《国家体委对在重大国际体育比赛中做出突出贡献单位的奖励实行办法》(1989年体训竞综字21号文)和总局有关规定,现决定授予广东省体育局、辽宁省体育局、北京市体育局“第二十八届奥运会突出贡献奖”;授予山东省体育局、中国人民解放军、浙江省体育局、江苏省体育局、天津市体育局、河南省体育局、上海市体育局、湖北省体育局、河北省体育局、福建省体育局、四川省体育局、云南省体育局、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陕西省体育局、江西省体育局、湖南省体育局、吉林省体育局、贵州省体育局“第二十八届奥运会贡献奖”。

附件:第二十八届奥运会贡献奖各单位获金银铜牌统计表



二○○四年十一月十七日

附件:
第二十八届奥运会贡献奖各单位获金银铜牌统计表
(此表与奥运会奖牌计入全运会的办法不同)

名次 单位 金牌 银牌 铜牌
1 广东 7 3
2 辽宁 6 1 4
3 北京 6 1 1
4 山东 4 3
5 解放军 4 2 1
6 浙江 4 1 1
7 江苏 3 1 1
8 天津 3 1
9 河南 3
10 上海 2 6 1
11 湖北 2 1
12 河北 2 1
13 福建 1 2 1
14 四川 1 1
14 云南 1 1
16 广西 1 1
16 陕西 1 1
18 江西 1
19 湖南 2 1
20 吉林 1
21 贵州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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