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全国优秀体育竞赛管理工作者的决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总参军训部体育局、总政宣传部文体局,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体竞字[2003]61号《关于评选全国优秀体育竞赛管理工作者的通知》的要求,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和总参军训部体育局、总政宣传部文体局以及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的推荐,国家体育总局的审核,共有106人被评为全国优秀体育竞赛管理工作者。现决定,对张衡等106名优秀体育竞赛管理工作者予以表彰。 评选全国优秀体育竞赛管理工作者的活动,是为了更好地推动全国体育竞赛工作的开展,充分调动广大体育竞赛管理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竞赛的效益和质量,促进全民健身计划和奥运争光计划的落实,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希望在这次活动中当选为全国优秀体育竞赛管理工作者的同志,在今后的工作中,再接再厉,发扬成绩,不断探索,勇于实践,为促进全国和本地区体育竞赛工作的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全国优秀体育竞赛管理工作者名单如下: 北 京: 张 衡 李靖生 汪玉玲(女) 天 津: 张恩祥 高振融(女) 河 北: 刘子美(女) 关 敏(女) 高旭东 山 西: 崔茂德 聂卫东 内蒙古: 赵安义 陈 明 辽 宁: 韩伟民 于晓光 杜树杲 吉 林: 赵晓路 李 箐 宋海友 黑龙江: 厉德东 王艳萍(女) 安林彬 曹桂凤(女) 上 海: 许群伟 陈仁孝 朱耀庭 江 苏: 曹善亭 郭立人 缪澍惠(女) 浙 江: 马素萍(女) 陈 政 孙浙东 安 徽: 程既银 仇加勇 福 建: 侯玉珠(女) 牛 挥 黄承绪 江 西: 朱宜民 李含和 李爱军 山 东: 谈文新 张 庸 河 南: 杨 晓(女) 康闵利 倪建民 湖 北: 毕 竞 易建高 张 浩 湖 南: 杨智勇 广 东: 陈文芊 魏启文 方伟民 广 西: 井穗军 杜雪峰 海 南: 卢裕农 林书�� 重 庆: 曾正泽 黄天福 四 川: 张竞放(女) 黄特生 杜 伟 贵 州: 王 伟 林裕伟 云 南: 刘文庆 高正荣 西 藏: 德吉白玛(女) 林世昌 甘 肃: 石金钟 胡亚东 青 海: 张鸣荃 郭全才 宁 夏: 刘宏章 杨 珊(女) 郝俊峰 新 疆: 王益民 姜 伟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甘 霖 解放军总政治部: 陈招娣(女) 许永鹏 冬运中心: 于海燕(女) 肖 华(女) 射运中心: 周 元 于海娟(女) 自剑中心: 韩继玲(女) 袁向阳 水上中心: 魏 星 罗 冰(女) 田径中心: 孙 莹(女) 游泳中心: 吕 健 张 梅(女) 体操中心: 赵嘉伟 谢 颖(女) 小球中心: 李之文 杨 杰 足球中心: 朗效农 篮球中心: 薛云飞 排球中心: 孟 建 向 前 乒羽中心: 任春晖 李玉环(女) 航管中心: 毕东海 姜玉龙 武术中心: 陈国荣 冯宏芳(女) 汽摩中心: 徐宝山 社体中心: 闫树文(女) 殷佳珍(女)
二○○三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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