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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体育竞赛活动中连续出现人员伤亡事故的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03-08-06 来源:系统管理员 字体:
关于在体育竞赛活动中连续出现人员伤亡事故的情况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
7月28日晚,7名参加2003年全国软式网球锦标赛裁判工作的上海体育学院学生私自到青岛海滨浴场游泳,其中两人溺水身亡。这是“非典”疫情后一个月之内连续发生的第三起人员伤亡事件(秦皇岛中国足球学校学生溺水身亡事件、江西九江全国青年手球锦标赛运动员猝死事件)。国家体育总局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并先后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各管理中心、各赛区要在抓好队伍夏训和各项比赛的同时,进一步强化管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避免类似事故再度发生。根据总局领导的指示精神,现将有关要求再次重申如下:
一、各项目管理中心、各赛区、各运动队要切实加强安全工作,将安全工作纳入训练和竞赛组织活动的议事日程。要结合项目特点和各地的实际,研究制定周密的安全工作计划和方案,认真贯彻实施逐级安全工作责任制,严格管理,抓好落实,消除隐患,保障安全。
二、根据队伍的组成及人员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广泛开展安全法制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知识技能,增强全员法制观念,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和维护训练、竞赛工作秩序。
三、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训练、竞赛组织工作规定。加强对所属人员、教练员、运动员、裁判员队伍的组织管理,明确工作要求,严明组织纪律。对违反规定或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的,国家体育总局将依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严肃处理。
四、加强对运动员的医务检查和救护保障工作,参加全国比赛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要真实有效,严格参赛身体健康标准;做好运动员及相关人员的意外伤害保险工作,举办拳击、武术散打等全国体育竞赛活动,项目管理中心和赛区组委会要严格按照竞赛规程的规定,认真查验相关证明。
目前时值盛夏,各训练单位、各赛区要特别注意加强食品卫生管理,做好防疫检疫工作,防止食物中毒等恶性事件的发生。
请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各赛区、各运动队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部署,确保各项训练、比赛万无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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