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加强近期全国体育竞赛活动中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9-24 来源:竞体司 作者:竞体司 字体:

体竞字[2009]15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总参军训和兵种部体育训练局、总政宣传部文化体育局,有关行业体协,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

2009年国庆将至,为落实全国维护稳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精神,进一步做好近期举办的全国体育竞赛的安全和稳定工作,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和重大人身伤害等安全事故,积极为庆祝新中国六十华诞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现就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 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要高度重视全国体育竞赛活动中的安全工作,把安全工作作为竞赛组织工作的第一任务来抓。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落实,对各项目近期举办的各项全国比赛的安全工作情况进行梳理,要提出明确的责任要求,做到要求严格、工作到位、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对每一项赛事的安全工作要有具体的保障措施和手段。

二、 对竞赛组织提出切实可行的安全工作标准和要求。

要根据体育竞赛特点对竞赛的安全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要加强场馆设施、观众观赛、赛场秩序等方面的安全保障工作,对于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要完善监管措施和加强安保力量,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对事故的处理要做到反应灵敏、响应迅速、组织得力、施救有方,力争把事故的损失减少到最小。同时,要加强参赛运动队伍的防伤、防病及食品安全的防范工作,采取必要手段避免比赛中的运动员食品安全和伤害事故发生,对于最近流行的H1N1型流感的要有专门防控措施。

三、认真排查安全问题的隐患

要结合不同项目比赛活动的特点,认真分析安全工作的重点,从办赛形式、办赛环境、人员数量等方面认真分析排查可能出现安全问题的隐患,除加强对防火、用电等场馆安全和观众出现拥挤踩踏问题等常规性隐患的排查外,针对赛风赛纪可能引发的群体性行为以及危害公共安全犯罪造成的安全隐患,也要进行认真分析和研究,提前做好应对的预案。对安全问题的处理要做到“事前有防范,事发有应对,事后有善后”。

四、建立安全问题报告和节假日值班制度。

在做好各项预防工作的基础上,各中心和各承办单位要建立全国比赛安全工作报告制度。目前总局和各职能部门已经建立起国庆期间的安全工作领导机制和责任体系,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或安全问题,各中心和各承办单位在及时进行处理的同时,要向总局有关部门通报有关情况和处理措施,并妥善做好善后工作。同时,各单位还要建立节假日期间安全工作值班制度,做到事发有人管,处理不过夜。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章

                      〇〇九年九月十日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