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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跆拳道等6个项目决赛裁判员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8-21 来源:竞体司 作者:竞体司 字体: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总参军训和兵种部体育训练局、总政宣传部文化体育局,各行业体协,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

经国家体育总局批准,现将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跆拳道等6个项目决赛裁判员名单公布如下,请通知有关人员按时到赛区报到并提前做好相应准备工作。

一、跆拳道

(一)仲裁委员会

主任:郑宇(拳跆中心)

副主任:林官仁(韩国)

委员:李忠明(北京)、洪光荣(福建)、周文伟(浙江)

(二)裁判员

技术代表:曹涛、司亮(拳跆中心)

裁判员:

北京:张付伟、曹有信

天津:鲍巨斌

河北:严艳

山西:王效民

内蒙古:史小平

辽宁:刘宏伟

吉林:全哲河

上海:侯健

江苏:周涛

浙江:董波、蔡耀洲

安徽:吴欣赏

福建:胡映月

江西:巢卫东

山东:赵霞

河南:任晓凤、杜林

湖北:郭丽

湖南:余雯

广东:黄海滨

广西:李丹

四川:理同新

贵州:黎军

云南:王勇

陕西:李艳

甘肃:包莉

青海:许先魁

新疆:杨德忠

解放军:范伟、柴水平

前卫体协:陆林

电力体协:蔡利敏

通信体协:张银余

北体大:吴建忠、颜红伟

外籍裁判员:罗兰(菲律宾)、云大乐(马来西亚)、吴顺泰(越南)、长野修士(日本)、谢尔卡(俄罗斯)、夏赫(瑞典)、里昂(美国)、巴巴拉(加拿大)

(三)山东省选派辅助裁判员20人。

(四)裁判员于95日报到。

二、体操

(一)仲裁委员会

委员:黄玉斌、潘辰飞(体操中心)、肖光来(北体大)

(二)裁判员

高级裁判组:

组长:潘辰飞(体操中心,兼)

男子:黄力平(广东)、董建国(山西)、李敬(湖南)、邵斌(上海)、喻永祥(浙江)、付岩(北京)

女子:燕呢喃(湖南)、毛培雯(上海)、莫瑞蓉(云南)、陈广生(体操中心)

裁判员:

男子:

北京:牛新民、王建军、吴晓峰

天津:葛明津、李建军

河北:范红斌、王长青、蓝涛

辽宁:张汉侠

山西:刘东、任佳佳

上海:江占海、徐立人、山广

江苏:黄龙、俞剑忠、谈强

浙江:王献彪、褚超

福建:张涵劲、潘清源、李新颖

江西:龙建新、陈祥塔、蔡飞达

山东:李强、孙翼阳、杨晓璟

河南:崔天增、马延春、隋军

湖北:方家明、魏旭波、程华

湖南:荆光辉、邹征球、谭平易

广东:刘万发、叶强华、李海彬

广西:秦卫

四川:雷鸣、何炬、李小兵

贵州:刘诗苓、牟凡、杨旭

云南:钟永兴、黄南河、张予云

陕西:马海涛、杨波

解放军:金玉鸣、王峰、李洋

女子:

北京:凌辉、翟璐莹

天津:曹瑛

山西:唐丽、梁花

上海:刘朝辉、陶鬲

江苏:吴文莉、王莹

浙江:朱洁亚、余国英

安徽:潘华、丁梦娜

福建:郑幸红、江芸

山东:李艳、张磊

河南:张立华、陈雅娟

湖北:张艺、李倩

湖南:禹璇、刘璇

广东:朱丽萍、张毅丹

广西:余贞娴、梁静

四川:王卫、刘智丽

贵州:吴仁英、吴雨淇

云南:戴玉英、李苏南

陕西:张红、田园园

解放军:罗玉萍

(三)山东省选派辅助裁判员30人。

(四)裁判员于910日报到。

三、女子手球

(一)仲裁委员会

主任:孟伟(手曲棒垒中心)

委员:邓立(手曲棒垒中心)、金延传(山东)、门东山、王耀廷(北京)、李之文、李长海(解放军)

(二)裁判员

技术代表:李之文(解放军,兼)、杨传浩(甘肃)

技术官员:于兹香(黑龙江)、谭雷(辽宁)、杨华、张焱、梅丹、刘畅、王志光、于浩(北京)

裁判长:李长海(解放军,兼)

副裁判长:张春生(安徽)、王锡祯(广西)

裁判员:

北京:吴瑞亭、李兆蒙

黑龙江:刘书勇

上海:吴国忠、杨建华、谢陶

江苏:徐健

安徽:许宜杨、孙晓龙、聂劲松

福建:朱丽华

河南:吕苗春、李典

广东:陈少波、王科、张立新

解放军:刘凤娟、李刚

外籍裁判员:4

(三)山东省选派辅助裁判员20人。

(四)裁判员于97日报到。

四、排球

(一)管理委员会

委员:闻义昌、孙剑辉、高子琦(北京)、曲正中、李宗浩(天津)、刘修威(上海)、陈玉鑫、邸安和、陈鸿林(江苏)、沈达军、卢加强(浙江)、王忠勇(山东)、王玮(河南)、殷安宁(湖南)、黄锋(四川)、刘西南(重庆)、陈招娣、沈散英、袁川、孙维军(解放军)

(二)裁判员

北京:王洪、吕庆祝、陈星飚、陈新、付浩、安琪、王然

天津:宋志、孙敬、张欣、刘晓明、隋晓燕、贾嘉、刘兵

河北:李伦、郑焕然、韩东

山西:王浩娟、李岩光

辽宁:李维萍、郭凯、孙海涛、王晓龙

上海:李琛、倪伟、王骏、唐济民、李浩、丁毅、蒋毅

江苏:孙国民、陈瑜、刘晓瑜、钱景虹、孙雷、许健、刘守平、杜晓伟、张新华

浙江:骆文李宁、范高翔、曾坚毅、孙博

福建:苏健武、连道明、王子凌、魏学军、斌、蒋雪梅

山东:王峰、孔涛、陶利

河南:李鹏、刘红、张泉、祝凯

湖北:许澜、李刚、范大卫、王永江、姚静、晋会峰

湖南:魏彬、邹斌平、袁华艳

广东:梁健、潘少敏、史素霞

四川:刘江、唐照华、白耀东、张涛、李锋、汪婕、王  冬、李志宏

重庆:苟明、陶维川

陕西:何黛

云南:杨榕、黄光伟

香港:钟士礼

解放军:柯强、王晖

石化体协:杜静华

前卫体协:孙国华

北体大:梁志军

(三)山东省选派辅助裁判员12人。

(四)女子排球项目裁判员于929日报到,男子排球项目裁判员于1014日报到。

五、沙滩排球

(一)管理委员会

委员:刘征(辽宁)、程兆鹤(福建)、陈导(海南)、谭文华(广东)、陆卫平(北京)、王雷钧(浙江)、李军(成都体院)、林群(福建)、翟成竹(山东)

(二)裁判员

北京:孟光云、张育明、赵、宋一涛

天津:龙晶

山西:刘智浩、药宏亮、管向民

辽宁:刘红羽、王力军、王镭、陈松、刘奇刚、赵艳

上海:龚博敏、施俐俐、董海燕、任健、陈斐、魏轶林

江苏:于洋、高好、刘勇、骆娟

浙江:翁志强、邬燕红

福建:高团银、陈文萍、黄子宜

山东:毕楠、谭清国、王丽、邵信波、于健、牟晓峰、许兆雨、崔涛

湖北:胡炫、刘买如

湖南:韦云

广东:申向红、阮幽岚、丁世聪

海南:林明祥

四川:朱珊

云南:康健、王军

新疆:李谦

香港:萧少培

解放军:张

北体大:宋志刚

上海体院:王红英、吴平、王村、卢玲

成都体院:张华

(三)裁判员于912日报到。

六、羽毛球

(一)仲裁委员会

主任:刘化聪(乒羽中心)

委员:陈跃(乒羽中心)、林传潮(福建)、李端生(北京)

(二)裁判员

技术代表:鲁钢(乒羽中心)

技术官员:田秉毅、钟波(乒羽中心)

裁判长:郁鸿骏(上海)

副裁判长:原进龙(山东)、李欣天(江苏)、陈菁年(浙江)、刘小峰(福建)

编排长:葛幼飞(上海)

电子计分人员:白明、陈勇(北京)

裁判员:

北京:赵小矛、刘云、苏楠、李宏建、杨杨

天津:徐严、孙文远

河北:王征和、陈勇

辽宁:刘罡、关欣、赵世友、丁阳

上海:石崧、张佩华、张则人

江苏:周杰、陆明、黄峥、郭太玮

浙江:范海波、张东梅、朱灵康、周爱兰

福建:侯龙虎、蔡烽杰、黄心明、林学斌

江西:魏翔

山东:王全代、翟鲁斌、邢笑峰、米杰

湖北:朱卫雄、王萍、张军、许毅斌、吴立新

湖南:陈曙辉、张卓瑛、宋毅、田夏

广东:李森、区志平、郑三粮、高善、徐汶

广西:刘茜、周东风、兰肖、蒋辉

四川:刘丹、刘小光、周晔

重庆:李建国

陕西:张力

甘肃:焦玉娥、周峰、孙亚雯

海南:李全慧

解放军:王长松、张贤华、陈扬、李冰

(三)山东省选派辅助裁判员82人,其中司线员70人(要求至少20人在一级以上),电子记分员12人。

(四)裁判员于104日报到。

七、上述人员在前往比赛地点时,请自备执法服装和工作用具;因故不能参加执裁工作的,请及时与有关运动项目管理中心联系。

                            

                                    (办公厅章)

                              二ΟΟ九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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