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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运动员技术等级赛事名录公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14 来源:竞技体育司 字体:

体竞字〔2025〕1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行政部门,有关直属单位,有关全国性体育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规范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工作,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体育总局将继续开展2026年运动员技术等级赛事名录公开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体育总局有关体育项目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项目中心)、全国性单项体育运动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向总局报送2026年可授予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的全国比赛,由总局核准备案。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向总局报送2026年可授予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的省级比赛,总局组织有关项目中心、协会复核后,由总局核准备案。

(三)通过核准备案的全国比赛、省级比赛将列入2026年运动员技术等级赛事名录,并在总局网站向社会公开。

(四)国际比赛根据实际参赛情况,实施“一赛事一备案”,由有关项目中心、协会于比赛结束后即时向总局备案。

(五)足球项目2026年运动员技术等级赛事名录公开工作由中国足球协会单独组织。登山项目2026年运动员技术等级赛事(活动)实施“一活动一备案”。

二、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运动员技术等级赛事名录公开工作,增强规矩意识、责任意识、时效意识,严格按照《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32号)和《体育总局关于印发<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的通知》(体竞字〔2024〕121号)有关要求,务必确保报送赛事符合要求、清晰准确,杜绝漏报、错报。

(二)2026年运动员技术等级赛事名录公布后,原则上不再调整,未列入赛事名录的全国比赛、省级比赛不得授予等级称号。确需调整或增补的,须按程序报总局核准备案。

(三)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做好本项目、本地区2026年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赛事的信息公开工作,落实项目监管、属地监管要求,加强监督检查力度,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材料报送

请各有关单位于11月28日前在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管理系统填报赛事基本信息,并将《运动员技术等级赛事名录备案汇总表》在系统内导出,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体育总局竞体司。

特此通知。

 

 

体育总局办公厅

202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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