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工作,体育总局对《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2014年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8号)进行了修订。为充分了解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提高立法质量,现将修订草案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24年2月15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2号国家体育总局竞体司(邮政编码:10006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意见反馈”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hjm@sport.gov.cn。
附件:1.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修订草案).pdf
2.关于《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修订草案)》的说明.pdf
国家体育总局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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