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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国式摔跤全国锦标赛竞赛规程
发布时间:2023-05-12 来源:举重摔跤柔道运动管理中心 字体: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举重摔跤柔道运动管理中心

二、承办单位

迁安市人民政府

唐山九江体育中心

三、支持单位

河北省体育局

唐山市体育局

迁安市体育局

四、比赛时间和地点

2023年6月26日-28日 唐山九江体育中心体育馆

五、参赛单位

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行业体协、北体大、各大体育院校为单位报名参赛。

六、比赛项目

男子:52公斤级、56公斤级、60公斤级、65公斤级、 70公斤级、75公斤级、82公斤级、90公斤级、100公斤级、100公斤以上级。

女子:48公斤级、52公斤级、56公斤级、60公斤级、 65公斤级、70公斤级、75公斤级、82公斤级。

七、参赛资格

(一) 2007年12月31日(含12月31日)之前出生且身体健康的运动员均可报名参赛。

(二)资格审查

1、所有参赛运动员、教练员请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无效)原件进行资格审查。如运动员无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无效),将无法正常参赛。

2、资格审查时运动员必须持有县级以上医务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人身意外伤残保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报到时复印件交组委会),方可参赛。比赛期间伤病自理,组委会不承担相关责任。一旦出现重大意外伤害事故,组委会将积极采取相应救治措施,但不承担法律和赔偿责任。

3、一名运动员只能以一个身份报名,只能代表一个参赛单位参赛,禁止双重身份参加。

4、运动员在参赛资格上经查证属实有违反规定的,个人项目取消本人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两人和两人以上项目取消全队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此外,还将根据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和单位进行处罚。

5、运动员(队)被取消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的,已完成的比赛结果不再改变,其被取消的名次依次递补。

八、处罚

(一)参赛运动员如有使用假身份证、冒名顶替等违纪现象,一经查实,将给予以下处罚:

1、取消该运动员的参赛资格,禁赛三年,并将运动员的违纪情况通报所在省市体育局。

2、向其所在单位通报批评该参赛队领队和教练员。

3、取消该代表队参赛资格。

(二)运动员因伤病不能参赛,需有大会医生出具证明,并经本队领队、教练和运动员本人签字确认。比赛中严禁运动员无故弃权,如经查实运动员未按规定申请弃权的,将视情节取消一方或双方运动员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

(三)比赛中如出现仲裁委员会一致认为属于假摔现象的,将取消一方或双方运动员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

(四)比赛中一方运动员因对手弃权而累计两场不战而胜晋级的,不予录取名次。

九、参赛办法

(一)参赛单位

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行业体协、北体大、各大体育院校为单位报名参赛。

(二)每个参赛单位限报男、女各一队。每队每个级别最多可报3名运动员。

(三)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2人、队医1人。无领队或教练的队伍,将不予参赛。

(四)参赛单位报名表必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十、竞赛办法

(一)中国式摔跤比赛采用《2020版中国式摔跤竞赛规则》。

(二)比赛采用单败淘汰赛制。

(三)称量体重:运动员须在本级别比赛前一天16:00进行称重,(错过称重规定时间将取消参赛资格),预称重时间为15:30-16:00。

(四)抽签:技术会议确认运动员参赛级别后,进行抽签。

(五)运动员自带跤服和跤鞋(跤鞋颜色与跤衣颜色一致或黑色)。非举摔柔中心器材供应商生产的跤服不得作为比赛服装。

十一、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各级别录取前五名(冠亚军各1名,2人并列第三,4人并列第五)。

(二)参赛人数4至5人的采取单循环赛,录取前三名,参赛人数3人及3人以下的作为表演赛。

(三)获得前三名的运动员颁发金、银、铜牌和获奖证书、其他颁发获奖证书。

(四)组委会评选8个参赛代表队“体育道德风尚”奖、设优秀裁判员奖,并颁发荣誉证书。

十二、报名和报到

(一)各单位须在6月15日前将加盖本单位公章的纸质报名表、人数统计表(具体见附件)的扫描件和Excel电子版的报名表、人数统计表分别发送至国家体育总局举重摔跤柔道运动管理中心中国式摔跤推广委员会秘书处和赛区组委会邮箱,邮件发送完毕请与赛区(电话:15031517304)核实,以免漏报以及报错。(可登录网站https://www.sport.gov.cn/jsrzx/查看比赛信息及下载报名表。)

1、国家体育总局举摔柔运动管理中心中国式摔跤推广委员会秘书处

邮箱:zgssjmsc@163.com

2、唐山九江体育中心

联系人:王伟光  电话:15031517304,0315-7576082,

邮  箱:  qajjtyzx1@163.com

(二) 未在规定时间报名的代表队和运动员不能参加比赛(不接收现场报名参赛)。

(三)各参赛队必须在2023年6月24日18:00之前将本队报名参赛人员最后确认级别报大会编排组,逾期不报不能参加比赛。

(四)请各参赛单位的运动员、教练员和工作人员必须在2023年6月24日18:00之前抵达赛区报到。

十三、器材和经费

(一)比赛必须使用符合中国式摔跤竞赛标准的各种器材。

(二)各参赛队往返交通费用自理,参赛人员需缴纳竞赛包干费和食宿费,费用标准另行通知。

(三)裁判员及赛会组织费用由承办方负责。

十四、裁判员:裁判员选派另行通知。

十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六、本规程的解释权归国家体育总局举重摔跤柔道运动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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