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第四届传统体育国际交流大赛赛事筹办工作计划安排,国家体育总局对外体育交流中心(以下简称“中心”)采用公开比选方式采购大赛赛事供应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赛事概况
传统体育国际交流大赛由中华全国体育总会主办,是以中华传统体育项目为载体、面向全球传统体育爱好者开展体育人文交流的国际性综合赛事,2023年创办,已连续成功举办三届,国际影响力持续提升。第四届传统体育国际交流大赛定于2026年10月22日—26日在江苏省南通市启东市举办,由国家体育总局对外体育交流中心、江苏省体育局、南通市人民政府联合承办。赛事设置武术、健身气功、围棋、象棋、舞龙舞狮、风筝6个竞赛项目,和球为邀请项目;总参赛规模逾千人,其中参赛人员约800人(包括境外参赛人员约400人),覆盖全球数十个国家和地区。本次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赛事服务供应商,负责大赛场地、视觉、开闭幕式、竞赛保障、裁判、嘉宾等全流程配套服务工作。
二、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第四届传统体育国际交流大赛赛事服务
(二)项目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启东市
(三)采购方式: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按要求提交相关响应文件(意向单位请联系我中心获取采购方响应文件要求及模板),每页须加盖报价人公章。报名成功且符合条件的单位方可参与比选。
(四)预算金额:76万元人民币
(五)服务内容:
1.竞赛、非竞赛场馆场地租赁、现场搭建、全域氛围布置;
2.竞赛器材、计时记分及成绩信息系统、赛事配套设备保障;
3.大赛主视觉系统全案设计、全场景中英文物料制作;
4.奖杯、奖牌、证书、秩序册、赛事手册等设计、中英文排版制作、分装发放;
5.开闭幕式整体策划、舞台搭建、灯光大屏音响配套、节目编排、演员组织、现场全流程执行、备选方案筹备;
6.裁判劳务核算、发放、差旅统筹与合规结算;
7.国内外嘉宾邀约配套、食宿交通接待保障;
8.赛事保险、现场安全保障、税费、项目管理等配套全包服务;
9.采购人根据赛事需求交办的其他配套保障工作。
(六)服务要求:供应商须组建专属驻场项目团队,配备固定项目总负责人;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不得转包、分包本项目;报价为全包价,包含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的所有成本,无额外增补费用;未实际发生的分项服务不予结算。
三、本项目公告期:2026年8月6日至8月12日(5个工作日)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须完全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全部规定;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纳税、缴纳社保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记录;
(三)具备履行本赛事服务合同所需设备、专业技术及赛事执行团队与同类赛事服务经验;
(四)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比选;本项目全程不接受任何形式联合体参与比选,仅允许独立法人单位单独提交响应文件。
五、比选响应文件提交及要求
(一)文件组成(按以下顺序装订)
1.《比选响应函》原件,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
2.全套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简介与财务经营证明、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其他补充资质;
3.类似大型国际或全国体育赛事组织执行业绩证明材料(合同、验收报告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本项目完整实施计划方案:含场馆保障方案、开闭幕式完整策划方案、现场安全预案、赛事全流程应急处置方案、人员团队配置方案等;
5.总体报价表;
6.报价明细分项表(未提供分项报价视为未实质性响应);
7.企业荣誉、专项资质、配套设备资源等补充证明材料。
(二)文件规范要求
1.文件要求:纸质文件需提供正本1份、副本2份,全部采用A4纸张统一胶装成册;封面清晰标注项目名称、响应单位及正本/副本区分标识,文件如有涂改、增删,修改位置须由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需同步提交全套响应文件电子版,存储于U盘或光盘内,电子文件内容须与纸质正本完全保持一致;
2.密封要求:纸质正本、副本,电子版U盘或光盘合并装入同一密封袋,密封袋上下封口粘贴密封条,密封条处由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封皮标注项目名称、响应人全称。
(三)领取文件信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8月13日,9:00至17:00(北京时间)。
2.领取方式:邮箱或联系指定联系人进行领取。
(四)递交文件信息
1.时间2026年8月17日,9:00至12: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2.递交方式:邮寄或送到指定地点。
六、评审办法
综合评分评审,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达标后参与打分,综合量化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单位。
七、其他事项
(一)报价须知:仅允许一个固定总价报价,所有隐含必要支出须全部计入报价;严禁低于成本恶意低价竞标;最终结算以财政评审为准,据实结算;
(二)合同管理:中选单位不得擅自分包、转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赛事执行期间采购人可根据实际需求调整服务内容,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三)材料不予退还:所有递交的纸质、电子响应文件无论是否中选,均不予退回;
(四)采购人有权根据工作实际调整比选各环节时间安排,调整信息将以书面或传真形式通知全部已报名供应商;
(五)本公告及配套比选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国家体育总局对外体育交流中心所有。
八、结果通知
(一)我中心将组织专家对响应方案进行评估,并进行公示,未中标单位不另行通知。
(二)中选方与我中心关于本项目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双方签署的正式合同约定为准。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心怡 联系电话:010-87182338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9号3层,国家体育总局对外体育交流中心,邮编:1000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