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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对外体育交流中心公开征集2025年赛事合作伙伴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20 来源:对外体育交流中心 字体:

一、项目名称

(一)“一带一路”群众体育系列赛

(二)在华世界500强企业体育系列赛

(三)海峡两岸暨港澳地区群众体育系列赛

二、赛事介绍

“一带一路”群众体育系列赛、在华世界500强企业体育系列赛和海峡两岸暨港澳地区群众体育系列赛致力于推动体育文化的交流与融合,促进全民健身事业的发展,通过搭建国际、国内及两岸四地的体育交流平台,加深不同文化背景人群之间的了解和友谊。通过丰富的赛事活动和广泛的参与群体,进一步激发社会各界对体育事业的热情和支持,推动我国体育事业的蓬勃发展。

三、应征条件

(一)在市场监督管理机关登记并合法存续,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二)具有较强的企业实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参加此项征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约、违法记录;

(五)应征机构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企业;

(六)应征机构应保证,无论最终能否与国家体育总局对外体育交流中心达成实际合作,均应对本次征集过程中所知悉的与本次征集活动或相关的非公开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四、应征材料

(一)应征机构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扫描件);

(二)应征机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三)应征机构资信介绍,包括企业规模、经济实力、业务范围、企业信誉等;

(四)最近三年纳税证明。

五、材料递交

请应征机构将上述材料加盖公章后邮寄至国家体育总局对外体育交流中心,同时将电子扫描件发送至jlzxhd@sport.gov.cn。

六、应征程序

(一)国家体育总局对外体育交流中心会根据报送文件进行综合优选,与符合要求的应征机构进行洽谈,确定参与竞争性谈判的意向合作伙伴;

(二)由国家体育总局对外体育交流中心与符合应征资质的意向合作企业进行谈判,确定合作伙伴,在国家体育总局对外体育交流中心官网上向社会公告;

(三)国家体育总局对外体育交流中心与最终确定的合作伙伴签订赛事合作协议书。

七、其他事项

(一)如发生公开应征无法形成的情形,则采取邀请选用等方式确定。具体谈判的时间、地点由国家体育总局对外体育交流中心与潜在的合作者协商确定;

(二)本公告为要约邀请。应征单位与国家体育总局对外体育交流中心关于本项目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双方签署的正式合同为准;

(三)本次公开征集活动如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国家体育总局文件规定有冲突或因相关法律法规修改或政策变动而影响本次公开征集活动时,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国家体育总局的政策、文件规定为准;

(四)国家体育总局对外体育交流中心关于本项目的征集工作全年对外开放,并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不定期地进行优选。

八、联系方式

国家体育总局对外体育交流中心

联系人:张心怡

联系电话:010-87182338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9号

特此公告。

国家体育总局对外体育交流中心

202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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