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基金字〔2025〕8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行政部门,各相关单位,有关运动员: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战略部署,进一步通过运动员自主创业带动就业,根据体育总局关于运动员保障工作整体安排,体育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基金中心”)拟启动2025年度退役运动员创业资助、创业训练营和创业大赛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创业资助申报
(一)申报条件
符合《退役运动员就业创业扶持基金使用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的退役运动员自主创办法人单位实体,注册时间为2020年1月1日-2025年7月31日。
(二)资助标准
1.体育产业类企业,首期申报给予1万元资助,正常运营1年给予3万元资助,正常运营3年以后,再给予3万元资助。
2.非体育产业类企业,首期申报给予1万元资助,正常运营1年给予1万元资助,正常运营3年以后,再给予2万元资助。
以上三期资助均以当期审核评估结果为资助依据。
(三)申报材料
1.已签订过资助协议的非首期申报企业,按照附件2提交申报材料;
2.首期申报的企业,按照附件3提交申报材料。
(四)申报要求
1.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9月30日,申报材料(扫描件)接收邮箱:fwh@cctv2022.com。申报日期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2.所有申报本年度创业资助的运动员,需参加创业训练营培训,经评审考核合格后,列入本年度资助名单。
二、创业训练营
(一)参加人员
申请本年度创业资助的退役运动员。
(二)培训时间
11月24日-12月4日 (暂定)
(三)培训内容
训练营课程涵盖商业规划、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策略等专业内容,并组织优秀企业考察、座谈等实践教学环节。
(四)培训要求
本年度申请创业资助的运动员必须参加,结营时组织统一考核,重点考察创业基础知识和实务能力,成绩合格者方可进入最
终资助建议名单。
三、创业大赛
(一)时间
2025年12月5日-6日(暂定)。
(二)组织形式
大赛设初创组、成长组双赛道,采用“项目路演+深度答辩”的双环节评审机制,重点考察项目的创新性、可行性和社会价值。大赛设一、二、三等奖,奖励为奖金和创业资源包,另设最佳创新奖和最具社会价值奖。
(三)参加人员
1.初创组:本年度申报创业资助的企业
2.成长组:退役运动员创办企业,创立运营3年以上,经营状况良好均可报名。
(四)参赛要求
1.初创组参赛名额30名,将从创业训练营中遴选产生。
2.成长组参赛名额15名,报名截止日期为10月24日。具体要求和报名方式将在体育基金管理中心公众号和视频号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张老师 电话:13165915994
附件:1.退役运动员创业扶持资助申请表.docx
2.已签订过资助协议的企业资助材料清单.docx
3.首期申报创业资助材料清单.docx
4.退役运动员创业基金资助项目商业计划书(参考模板).docx
基金中心
2025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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