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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领域反腐倡廉长效机制建设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17-01-26 来源:驻体育总局纪检组 字体: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推进体育领域反腐倡廉建设,坚决惩治腐败,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促进体育事业健康发展,研究制定体育领域反腐倡廉长效机制建设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明纪立规、正风反腐,净化体育生态,建设廉洁体育,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反腐倡廉长效机制,为建设体育强国、健康中国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既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又要将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结合,坚定理想信念,弘扬优良传统作风。

以问题为导向,坚持标本兼治。既要以问题为导向,正风反腐,又要加强顶层设计,系统谋划,完善各项制度,增强长效机制建设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从源头铲除滋生腐败和不良风气的土壤。

坚持上下联动、齐抓共治。要创新体制机制,坚持源头治理在先,系统治理跟进,上下联动、齐抓共治、协同推进。

(三)主要目标

落实“两个责任”,不断完善管党治党良性机制。党对体育事业的领导坚强有力,从严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得到有效落实,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形成良性机制。

弘扬中华体育精神,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体育精神得到大力弘扬,各级体育管理部门和从业人员自觉践行正确的体育价值观、政绩观,守纪律、讲规矩,依法行政、廉洁从业。

推动深化改革,强化源头治理。体育行业深化改革不断推进,治理结构不断完善,政事社企职责更加明确,监督制约机制更加有效。

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准则,营造风清气正体育发展环境。体育行风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公平公正、高效廉洁的体育发展环境和风清气正的体育生态基本形成。

二、主要任务

(一)落实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

1.学深悟透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切实增强反腐倡廉责任担当

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深刻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切实担负起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责任、检查责任、支持责任,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做到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支持纪检机构履行监督职责,做纪检队伍的坚强后盾。

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坚持“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落到实处。

各级纪检机构要全面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聚焦主责主业,不断深化“三转”,突出抓好正风肃纪和纪律审查工作,加强对主抓者、主责者履行职责的监督,落实“两个为主”、“一案双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按照职责权限,严格追究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加大问责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力度。

2.把纪律建设摆在突出位置

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党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党纪党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贯彻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知敬畏、明纪律、懂规矩、守规则,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养成纪律自觉,带头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各级纪检机构要切实将挺纪在前落实到日常工作中。

认真执行中央巡视工作条例,紧紧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深化政治巡视,以“六项纪律”为尺子,突出“四个着力”,重点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使巡视利剑高悬、震慑常在。

把严明纪律贯穿于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中,在监督执纪中准确把握和运用好“四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真正做到用纪律管住大多数,让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3.坚持抓早抓小抓预防

建立健全体育领域反腐倡廉“抓早抓小”工作机制,有效整合纪检、组织、人事、审计、巡视等多方面资源,实现廉情信息互通,及早发现并研判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动辄则咎,及时处置。完善对领导干部提醒、函询和诫勉等工作制度,综合运用警示谈话、教育诫勉、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开展监督执纪工作,实现抓早抓小经常化、制度化。

坚持关口前移,对党员干部身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敏感性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在运动员选拔、教练员选聘、裁判员选派、赛事经营开发、干部提拔任用等重要关键时点,及时打“预防针”,防患于未然。

(二)弘扬中华体育精神,坚持不懈推进体育行业作风建设

1.大力弘扬优良传统和作风

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始终牢记“两个务必”,持续践行“三严三实”,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党风带政风促行风,切实把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贯穿到体育事业改革发展全过程。

大力弘扬“为国争光、无私奉献、科学求实、遵纪守法、团结协作、顽强拼搏”的中华体育精神,积极传承中国体育优良传统和良好体育道德风尚,自觉抵制体育行业不正之风,净化体育行业风气,传播体育正能量。

2.坚决遏制围绕赛事产生的行业不正之风

将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向纵深,坚决防止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等违纪行为,加强监督检查,注重用制度固化作风建设成果。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家体育总局关于推进体育赛事审批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竞技体育重要赛事名录》《国家队运动员、教练员选拔与监督工作管理规定》《全国体育竞赛裁判员选派与监督工作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制定实施细则,建立完善围绕体育赛事的权力运行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自由裁量权,坚决防范和纠正权力运行不规范、不公开、不透明问题。

创新监督方式,拓宽监督渠道,加大问责力度,坚决整治幕后交易、君子协定”、打假球、吹黑哨、分金牌、使用兴奋剂等赛风赛纪问题,坚决查处打着为国争光、为省添彩的幌子为个人或小团体谋取私利问题,维护好体育竞赛环境。

加强对体育赛事开发经营的监管,完善具有刚性约束力的招投标机制、赞助与捐赠物资、财务监管制度,实现体育赛事开发经营行为的开放透明、有序竞争。加强对下属企业的财务管理,严格规范与所办企业之间的经济行为,杜绝关联交易和利益输送。

3.建立上下联动齐抓共治的正风肃纪工作机制

全国体育系统要深刻认识行风问题的上下高度关联性,强化联动共治的责任意识,建立国家体育总局和省区市体育部门问题排查、情况通报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国家体育总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省区市体育管理部门、各单项体育协会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制定配套制度,推动正风肃纪向下延伸,实现全覆盖,确保各项要求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严格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关于严禁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联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名目发放或赠送的现金、支付凭证或有价证券的通知》《国家体育总局工作人员参与体育竞赛和体育活动领取赛事补贴若干管理规定(试行)》等规定,各司其责,坚决把住“收”“送”两个关口,切实防范利益输送问题。

    (三)注重实施源头治理和制度反腐

1.树立正确的体育政绩观

从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高度,把握新时期体育对社会发展、人类进步的定位和作用,坚持体育为民,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和社会发展对体育的需求,把维护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体育工作最根本的政绩标准,始终把握好体育事业的正确发展方向。

    始终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按体育规律办事,建立健全多维度的体育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坚决避免和克服急功近利的思想,彻底清除金牌至上政绩观扭曲体育精神的种种影响,促进体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深化改革消除体制弊端

围绕体育赛事的行风行纪问题,制定完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各单项体育协会)权力行使、国家队教练员管理、国家队运动员选拔、重要赛事裁判员选用、综合性体育赛事监管、体育赛事违规违纪问题责任追究、体育赛事经营开发和赞助物资管理、防止体育从业人员利益冲突等制度,保证体育赛事公平公正、阳光透明。积极探索新时期竞技体育发展规律,转变竞技体育发展方式,完善激励机制和保障机制,切实维护运动员、教练员等相关主体合法权益。

    深化总局系统管理体制改革,推进体育系统“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政企分开、管办分离”,构建政事社企界面清晰的工作平台,防范利益冲突,切断不正当利益交换纽带。

贯彻中央关于《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的有关要求,积极推进单项体育协会改革,建立新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健全综合监管体系,体育总局和地方体育行政部门加强对单项体育协会的政策业务指导和日常监管。

加强对体育事业单位下属公司的规范管理,构建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理清事业单位、协会与企业产权关系,厘清产权归属,完善内控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和审计力度,堵塞管理漏洞,防范公司随意使用事业资产、事业单位滥用公司资金等问题。对问题突出的公司,加大“关、停、并、转”清理力度。

3.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

进一步转变职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全面规范并公开权力运行流程,保障权力运行规范化。加大政府购买体育公共服务力度。坚决破除利益藩篱,最大限度减少权力寻租空间和条件,防止权力部门化、部门利益化、利益行政化。

坚决执行领导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充分发挥专业技术干部的作用,实行专业技术岗位与行政管理岗位区别管理运行机制,实现行政管理权力与专业技术权力的分离。

严肃财经纪律,完善内控机制,加强对体育彩票发行费、体育彩票公益金、基本建设项目、物资设备采购、训练比赛经费、营养品采购等大额经费使用的监管。进一步规范体育场地出租出借、各类体育基地命名等工作。

通过党内监督、行政监督、法律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等有效途径,加强对权力的监督。认真落实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谈话和诫勉、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审计监督等制度。加强廉政风险动态防控,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加大体育反腐制度建设力度,加强对行业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易发多发领域、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相关纪律和政策法规的制定和完善,消除制度盲区和制度疑点,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

固化正风反腐成果,把治理体育行业不正之风和反腐败的做法和经验上升为规章制度。加强制度的宣传教育,重要制度要人人知晓。提高制度执行力,加强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等行为,依规依纪严肃查处。

(四)营造体育领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1.切实加强党对体育事业的领导

各级党组织要深刻认识到体育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好方向、定好政策、抓好大事、管好干部、带好队伍,从政治、思想、组织上加强领导,为体育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把从严管理干部作为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关键性工作,严把选人用人关,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日常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率先垂范,做好表率。要教育党员干部切实增强党员意识,在党为党、在党爱党、在党忧党,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要关注党员干部思想动态、生活作风和情趣,发现问题及时引导纠正。

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充分发挥好基层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优势,切实将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在干部日常管理中。加强运动队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针对运动队特点,因地制宜、形式多样地开展工作。

2.严肃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

各级党组织严格遵守党章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严肃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严格按照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的各项规定办事,敢于同形形色色违反党内政治生活原则和制度的现象作斗争。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等规定,经常和定期开展组织生活,开展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敢于坚持原则,敢于批评制止,坚决避免党内政治生活的随意化和庸俗化。

3.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

各级党组织必须始终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不断强化民主集中制的思想意识,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凡是重大问题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都必须实行集体决策,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都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做法都要坚决防止和纠正。

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带头践行民主集中制,强化民主意识,善于集思广益,坚决防止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独断专行,坚决防止软弱涣散、各自为政。加强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经常性分析和考核评估。对违反民主集中制的领导班子和个人,要依纪依规,严格追责。

4.加强体育廉洁文化建设

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充分挖掘优秀传统文化的廉政内涵,把优秀传统文化的元素和理念贯彻到体育工作实践之中。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廉洁修身,自觉用优秀传统文化提高修养、约束言行。

创新教育方式,丰富教育内容,把体育行业廉洁文化建设作为弘扬中华体育精神、建设优良体育道德风尚、净化体育文化生态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实抓好,做好体育廉洁教育进赛场、进中心、进机关、进协会、进院校和进运动队的工作,扩大廉洁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营造体育系统反腐倡廉的优良文化环境。

三、组织实施

依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结合体育工作实际,制定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配套制度,明确“两个责任”“一岗双责”的责任内容,严格责任考核,严肃责任追究,使“两个责任”执行制度化、具体化、规范化。

      (一)落实主体责任

国家体育总局党组是体育系统反腐倡廉长效机制建设的领导主体,对体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负总责。总局各单位党委是本单位反腐倡廉长效机制建设的责任主体,担负职责范围内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与执行责任。

各省区市体育部门党委(党组)是各地反腐倡廉长效机制建设的责任主体,结合各自实际,担负起本地区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与执行责任。

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总体负责领导、组织本部门本单位反腐倡廉长效机制建设,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负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

各级党组织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切实担负起职责范围内的行风行纪建设领导责任与执行责任。

(二)强化监督责任

驻体育总局纪检组是体育系统反腐倡廉长效机制建设的监督主体,领导、指导体育系统反腐倡廉的监督工作。

总局各单位纪检机构是本单位反腐倡廉长效机制建设的监督主体,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检机构的领导下,督促、检查本单位反腐倡廉工作。

各省区市体育纪检机构是各地反腐倡廉长效机制建设的监督主体,按照总局部署,结合各自实际,领导、指导本地区体育系统反腐倡廉的监督工作。

(三)完善工作机制

各级党组织要把反腐倡廉长效机制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并融入业务工作,实现业务工作与反腐倡廉工作紧密结合、同步推进。

各级纪检机构要坚守责任担当,聚焦监督执纪问责,督促同级党组织落实反腐倡廉长效机制建设,督促检查相关部门和下级单位落实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督促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督促落实“一岗双责”,严肃问责违纪违规行为。

体育领域反腐倡廉长效机制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按照总体筹划、分步实施、率先突破、逐步完善的原则,组织实施好本方案中的各项任务和措施。对于条件成熟的,立行立改,积极推进;对于需要逐步落实的任务,列出任务清单,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分阶段分步骤实施。要聚焦正风肃纪,力争用三至五年时间完成主要目标任务,努力实现科学管用的反腐倡廉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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