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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再次报送大型体育场馆基本情况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12-11-20 来源:经济司 字体: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

        为了做好中央财政专项支持大型体育场馆运营管理改革的准备工作,急需进一步了解全国大型体育场馆的详细情况,现特在今年8月29日对全国大型体育场馆基本数据进行统计的基础上,再次对各地2011年度大型体育场馆基本情况进行统计。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一)承办过奥运会、亚运会、全运会、城运会的主会场和竞赛场馆;承办过体育大会、智运会、省运会的主会场;承办过大运会、农运会、少数民族运动会的主会场;承办过其它省级以上大型综合性运动会的主会场。

(二)除了上述范围(一)之外,仅统计各级体育系统内的,座位数20000个以上的体育场、座位数3000个以上的体育馆、座位数1500个以上的游泳馆(跳水馆)。

(三)全民健身中心、国防系统所属场馆和仅对校内开放、不对社会开放的教育系统所属场馆不在统计范围之内。

二、统计内容

(一)省(区、市)大型体育场馆汇总情况:体育中心和单体场馆的数量(截至2011年底)。

(二)体育中心总体情况:基本情况,对外开放情况(2011年度),运营单位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2011年度)。

(三)单体场馆基本情况:基本情况,对外开放情况(2011年度),收支情况(2011年度)。

(四)相关统计表的电子版可到国家体育总局网站(http://www.sport.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三、工作要求

(一)各省(区、市)体育局对各场馆填报的材料审核把关后,于2012年12月10日前,填写省级汇总表并盖章后汇总报送体育总局经济司(包括各场馆填报材料,纸质2份,电子版光盘2张或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按照统计范围的规定,不遗漏,不多报。

(三)根据统计内容的要点,完整、真实地填写表格。

此次统计结果将在今年底召开的全国体育局长会议上使用,并作为中央财政补助大型体育场馆的重要依据。请各省(区、市)体育局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把关,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统计工作任务。

附件:

1、大型体育场馆汇总表(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填报)

2、大型体育场馆(体育中心)基本情况统计表(体育场馆填报)

3、大型体育场馆(单体)基本情况统计表(体育场馆填报)

4、大型体育场馆承办赛事活动情况统计表(体育场馆填报)

体育总局办公厅

2012年11月19日

联系人:徐光辉、毛小燕

电话:(010)87182014、87182815

传真:(010)87182815

E-mail :32380552@qq.com

 

关于报送大型体育场馆数据材料的紧急通知及附件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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