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中央巡视组反馈的“加强对各中心及企业的财务管理和捐赠物资管理”与“规范围绕赛事的各项商务活动,严格监督合作商、赞助商和中介公司的招标选用”的整改要求,总局分别制定了整改方案,进一步提出了严格制度执行、严格监督检查、各中心严格按照总局相关制度制定内部规范的要求,主要措施如下: 一是加强对各直属单位及企业的财务管理。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进一步规范单位收支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单位内部监督力度;强化单位财务监督职能,提高财务工作的独立性,加强财会队伍建设,提高财会工作水平;严格规范事业单位与所办企业的财务责任,坚决杜绝事企不分、社企不分现象;各单位要严格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对所办企业的绩效考核与财务监督。 二是加强对各直属单位及运动项目协会接受赞助和捐赠物资的管理。各单位要加大对《国家体育总局事业单位接受赞助和捐赠物资管理办法》的执行力度,接受的赞助和捐赠物资应严格按照国有资产进行管理;建立健全本单位管理制度,加强实物台账与出入库登记管理,规范物资管理行为;加强监督检查,完善问责机制,严格奖惩制度,对违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应责任。 三是规范围绕赛事的各项商务活动。严格清理并杜绝各单位开发主体混乱和“打擦边球”的现象;各单位要通过公开征集与选用程序,选用合作商、赞助商与中介公司,确定赞助金额和给予赞助商的权益回报,确保征集与选用过程的公开、透明;不得授权合作商、赞助商和中介公司使用违法违规的宣传标识,规避法律风险;要加强合同风险防控,由法律中介机构对合同进行合规性审核,各单位原则上应直接与合作商、赞助商签订协议;要明确内部管理流程,统一归口管理部门,对商务开发活动进行集中管理,不得由各项目、队伍、部门等进行分散开发;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完善问责机制;加强总局系统商务开发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商务开发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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