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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统计工作通讯
发布时间:2009-05-07 来源:经济司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1996年颁布)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结合体育统计工作的需要,国家体育总局对《体育统计工作管理办法》(1991年颁布)进行了修订。新《体育统计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09330日经国家体育总局第5次局长办公会通过。该《办法》共七章三十七条,从“体育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体育统计调查、统计分析、体育统计资料的管理和使用、奖励与惩罚”五个具体方面对体育统计工作进行了规定,目的在于进一步加大对体育统计工作的管理力度,规范体育统计工作程序。

为不断完善体育统计工作,国家体育总局还将相继出台《办法》的有关配套措施,以加强体育部门统计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第11号令.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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