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可选在校内体育场、公园等地,须避开危险地区。
(二)起、终点应向运动员宣布并十分明确。
二、电台设置
(一)场地内设置10个真台和若干假台。
(二)运动员找台时不可触碰电台。
(三)电台附近设置打卡设备并明确指示所找电台是否正确。
三、技术指标
(一)160米波段电台连续自动发信号,载波功率为0.1-0.2W, 采用水平平面无方向性的直立天线发射垂直极化波。
(二)160米波段电台在1.8—2.0MHz范围内选定,各台工作在不同频率上,频率间隔不低于10 KHz。
(三)找台正误显示设备(或人员)
每个电台均有与打卡器连接的指示灯(或人员),运动员打卡时红灯亮(或举红旗)表示找台错误(台序错或假台),绿灯亮(或举绿旗)表示正确。
四、关于假台
竞赛时可设若干个假台:不发射信号或非规定本人所找的电台称假台。
五、关于获取找台凭证
在电台(含假台)附近设置取证设备(电子记时器、打卡器或印章),运动员确认找到该台时取证。
六、竞赛形式
(一)个人计时赛
1、各组别找台数:青年组8台,少年组6台,儿童组(5-6年级)5台,儿童组(3-4年级)4台,儿童组(1-2年级)4台。
2、运动员按规定顺序找台。超时、漏台、台序错误均成绩无效。找台数多,测向时间少者为胜。
3、可根据参赛人数和比赛形式,采用一场决赛、两场或数场成绩累计方式进行;也可采用分组预赛—复赛—决赛的方式进行,按预赛人数的一定比例进入下一轮比赛(注:比例在赛前领队会上公布)。
(二)接力赛
1、每队由5名同组别队员组成,5名队员均上场参加比赛才有资格评定接力赛成绩。
2、每个队员找2个电台。5名选手依次出发,第一棒打起点后,按照规定顺序找2个电台,找完2个电台后,到接力区打接力点,正确后,将指卡交到第二棒,第二棒接指卡按照规定顺序找2个电台后,到接力区打接力点,正确后将指卡交到第三棒,以此类推,最后一棒找完电台后到终点打卡,总时间少者为胜。
(三)团体赛
1、每队至少由5名同组别队员组成,具体人数由竞赛规程决定。
2、同队队员同时出发,每人按规定顺序找台,超时、漏台、台序错误均成绩无效,以最后到达终点队员成绩为全队团体成绩。
(四)特色个人赛(盲人)
1、各组别找台数、特殊群体条件由竞赛规程规定。
2、运动员按规定顺序找台。超时、漏台、台序错误均成绩无效。找台数多,测向时间少者为胜。
3、可根据参赛人数和比赛形式,采用一场决赛、两场或数场成绩累计方式进行;也可采用分组预赛—复赛—决赛的方式进行,按预赛人数的一定比例进入下一轮比赛(注:比例在赛前领队会上公布)。
七、竞赛方法
(一)赛前,运动员或运动队出发批次以抽签方式确定。
(二)起点需设运动员预备区和出发线,运动员需全体到达预备区后,比赛方能开始。
(三)运动员自备测向机。测向机在竞赛频率范围内向外辐射的信号,不得被10米外具有3-5微伏灵敏度的接收机听到。
(四)运动员需按要求佩戴组织者发给的号码布和携带竞赛卡片或指卡。
(五)每场竞赛的规定时间、出发间隔时间、各组别找台数及台号、找台顺序等,赛前向运动员宣布。
(六)参加个人赛、接力赛运动员必须独立完成竞赛,不得协助他人或获取他人的协助。
(七)竞赛时,规定各组别运动员应找台的台号,可标注在竞赛卡片上,为其准确找台提供方便。
(八)运动员找到正确的电台时,应用计时指卡打卡或在竞赛卡片上盖章,以作为找到该台的凭证。
(九)运动员通过终点线后,应立即主动交验记时指卡或竞赛卡片。指卡或卡片丢失无成绩。未按要求打卡、盖章或印章无法辩认的,该台成绩无效。
(十)成绩评定:从运动员获得出发指令时起,到按要求的顺序找台并通过终点线时止,所用时间为该运动员的实用时间。超过规定时间成绩无效。
八、举办群众性无线电测向竞赛,还可包括与之相关的无线电知识考核和工程制作评比等,其具体评分方法,主办单位可视竞赛级别、规模等情况自行确定。
九、凡此规则中未涉及到的测向竞赛共性问题,参照标准(长)距离《无线电测向竞赛规则》执行。
十、本规则解释权归国家体育总局航空无线电模型运动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