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管字〔2019〕336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体育总局关于印发《体育教练员岗位培训管理暂行办法》(体规字〔2019〕1号)规定,取得初级教练员岗位培训合格证需通过基础理论考试和专项技能考核,现将我中心动力悬挂滑翔机、跳伞、滑翔伞、动力伞、航海模型、车辆模型、定向项目初级教练员岗位培训专项技能考核标准公布如下。 一、专项技能考核免考标准: (一)跳伞项目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及以上; (二)定向项目获得定向运动员星级标准四星级及以上。 二、未能取得免考资格的教练员须通过专项技能考核。 特此通知
体育总局航管中心 2019年10月9日 附件: 附件1-动力悬挂滑翔初级教练员专项技能考核内容与标准
附件2-飞机跳伞初级教练员专项技能考核办法与标准 附件3-滑翔伞初级教练员专项技能考核办法及标准 附件4-动力伞初级教练员专项技能考核办法及标准 附件5-航海模型初级教练员专项技能考核标准 附件6-车辆模型初级教练员专项技能考核标准 附件7-定向运动初级教练员专项技能考核办法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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