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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航空运动协会关于加强海上航空体育活动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1-29 来源:航管中心 字体:

 

中航协字2014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航空运动协会,有关飞行单位、飞行俱乐部:

随着国民经济的不断增长,航空体育成为通用航空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参与航空体育的群体不断壮大。由于个别单位、个人法规意识淡薄,擅自组织飞行的现象时有发生,严重扰乱了正常空中飞行秩序,也给航空体育带来了不良的社会影响。为加强和规范海上航空体育活动的管理,制止非法海上飞行,维护良好的海空秩序,促进航空体育活动健康发展,必须加强海上航空体育活动管理。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加强对海上航空体育活动任务的审批

海上航空体育活动组织工作较复杂,难度较大,除特定的飞行活动外,一般不组织海上航空体育活动。组织海上航空体育活动必须经过相关部门审批。

(一)中国航空运动协会负责对海上航空体育活动进行审核,未经批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航空体育运动”的名义进行海上飞行活动。

(二)经中国航空运动协会审核立项的海上航空体育活动,组织单位或个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向中国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申报飞行任务,获得批准后方可向航管部门申请飞行计划。

二、从严控制放飞条件

(一)从事海上航空体育活动的飞行人员必须持有中国航协颁发的《航空运动飞行驾驶员执照》,并熟知海上飞行和海洋天气的特点,熟记有关海上飞行的规定,熟悉识别舰船的方法和海空联络规定,熟悉海上迫降的程序和救生装备及救生信号的使用方法。

(二)从事海上航空体育活动的航空器(航空体育器材),必须有适航证明文件及产品合格证明,安装必需的通讯导航应答机、定位及急救设施,必须在中国航空运动协会登记注册,并且符合海上飞行要求。

三、严格按规定申报飞行空域和飞行计划

经审核批准从事海上航空体育活动的单位或个人要按照《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的有关规定向空中管制部门申报飞行空域和飞行计划,经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四、严密组织与实施飞行活动

(一)组织海上飞行时,要与有关空中管制部门建立可靠的通信联络,并按照空中管制部门的要求申报飞行计划和组织实施飞行。

(二)要严密组织指挥,飞行员要与飞行指挥员保持不间断联系,并及时报告飞行情况。

(三)飞行人员要严格按要求穿、带好海上救生装备,要制定专门的安全保障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

(四)飞行中如果发生特殊情况,要迅速通报有关空中管制部门和相关部门。

五、加强对违规飞行的处理

对未经批准,擅自组织飞行的单位或个人,将按照八部委《关于加强和改进通用航空管理的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和处理。

 

 

 

                                             中国航空运动协会

                                              2014124

 

 

抄送:各省航管中心、航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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