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管字〔2015〕10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运动类航空器维修监督委任代表管理办法》和《运动类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技能考试执考委任代表管理办法》的要求,经单位推荐,资质审查,培训考核等程序,现对符合条件的第一批(S1、S2、S5、S6) 拟聘任的运动类航空器适航委任代表常鑫等36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文件下发之日起5个工作日,具体名单如下:
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人员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电话、书面或其他形式向国家体育总局航空无线电模型运动管理中心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必须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使用真实姓名。 举报电话:(010)67051752 联系人:胡雨、刘涛
体育总局航管中心
2015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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