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业余无线电各项赛事活动的健康发展,确保赛事活动公平、公正、公开, 依据《中国无线电运动协会裁判员管理办法》和《科技体育国家集训队教练员聘用办法》,现启动2017-2020年全国业余无线电赛事活动总裁判长及国家集训队主教练的竞聘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裁判长竞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无线电测向:了解无线电传播原理,掌握无线电测向技能。熟悉无线电测向裁判员工作,具有很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较强的执裁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身体健康,年龄在55周岁以下,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所在单位支持。遵守并认真贯彻行业的相关规定。 2、电子制作:具备低频电子电路知识,熟悉电子制作裁判员工作,具有很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较强的执裁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身体健康,年龄在55周岁以下,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所在单位支持。遵守并认真贯彻行业的相关规定。 3、无线电通信:具备业余电台知识,拥有个人业余无线电台。能及时掌握业余无线电国内和国际动态和新技术,熟悉无线电通信裁判员工作,具有很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较强的执裁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身体健康,年龄在55周岁以下,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所在单位支持。遵守并认真贯彻行业的相关规定。 (二)岗位条件: 1、无线电测向:应具有国家级裁判员资格,并在2013至2016年度全国锦标赛、全国青少年锦标赛或全国青少年无线电教育竞赛活动中担任过两年项目裁判长或以上岗位的相关工作。 2、电子制作:在2013至2016年度全国青少年锦标赛或全国青少年无线电教育竞赛活动中担任过两年项目裁判长或以上岗位的相关工作。 3、无线电通信:在2013至2016年度全国青少年锦标赛或全国青少年无线电教育竞赛活动中担任过两年项目裁判长或以上岗位的相关工作。 二、主教练竞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熟悉无线电测向国际、国内规则,熟悉无线电测向相关项目训练、执裁工作,具有很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较强的执裁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 2、身体健康,年龄50周岁以下,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所在单位支持;能及时掌握业余无线电国内和国际动态和新技术,遵守并认真贯彻行业的相关规定。 (二)岗位条件:应具有国家级裁判员资格,且本人或由本人带领的队员参加过国际比赛。并在2013-2016年度全国锦标赛中担任过两年项目裁判长或以上岗位的相关工作。持有业余无线电台执照者优先。 (三)连续担任过国家集训队主教练职务满两届的(每届4年),不再参与竞聘。 三、评聘专家组人员组成 (一)相关项目中德高望重的资深专家代表(每项目限2人); (二)航管中心相关业务部门代表或领导代表(限3人); (三)省、市级无线电运动协会代表(每单位限报1人,最终确定3人); (四)裁判员代表(每项目限2人)。 评聘专家组候选人由各省、市级无线电运动协会推荐,于2017年1月26日前将盖章的推荐表(附件一)发送至baoming_crsa@126.com。 (五)专家组成名单应经航管中心主任办公会讨论确定。 四、竞聘 (一)凡符合竞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应经所在单位同意,从竞聘岗位一览表(附件二)中选择拟聘的岗位,填写报名表(附件三)并加盖公章于2017年1月26日前发送至baoming_crsa@126.com。 (二)评聘专家组将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并于2017年2月28日前公布符合条件者名单。 (三)竞聘工作于2017年3月16日举行。评聘专家组将按竞聘岗位一览表的顺序逐一听取竞聘人员的陈述。陈述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竞聘岗位工作目标、对完成工作目标应采取的策略与举措,并对评聘专家组现场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竞聘讲演稿应打印成文,答辩后交评聘专家组。 (四)投票:所有竞聘人员陈述和答辩结束后,评聘专家组将以无记名方式进行投票。 (五)航管中心主任办公会将根据投票结果,经综合评估后,提出拟聘人员名单,并在中心网站上公示一周。公示期满后直接公布无异议人员名单,若有重大异议的则另行公布。 五、聘期 聘期为公布聘任决定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六、解聘 按照《中国无线电运动协会裁判员管理办法》、《科技体育国家集训队教练员聘用办法》执行。 七、费用: 评聘专家组成员食宿费及往返交通费由我中心按规定负担。竞聘人员食宿、交通费自理。 八、报到: 时间:2017年3月15日(全天)。 地点:航管中心无线电和定向部。 联系人:刘涛,010-67050997。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 专家推荐表 2. 竞聘岗位一览表 3. 竞聘报名表 体育总局航管中心 2017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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